一、根據現實生活中,我們都知道,在兩人領了結婚證,即變為夫妻之后很多婚后所獲得的財產都會變成夫妻的共同財產。比如由夫妻雙方某一方投資股票所獲得的受益,或者是在工作中得到的金錢的獎勵,另外,如果是在婚后購買的房產和車子等,都是屬于夫妻共同的財產。
二、《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雙方的關系,任然處于婚姻關系的情況下所獲得的下列財產,都是屬于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一) 工作中獲得的所有獎金,工資;
(二) 個人經營中獲得的生產和經營的收益;
(三) 知識產權所獲得的收益;
(四) 除去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繼承或者獲贈所獲得的財產
(五) 別的所有應該所屬于共同所有的財產
三、當雙方成為夫妻之后,在婚姻還是得到法律認同的情況下,也就是婚姻關系任然持續存在的情況下所擁有的物資都是屬于夫妻共同的財產,如果在結婚后購買的房產,應當是夫妻雙方享受共同享有,共同支配,平等處理的權利的,所以只有在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才有資格賣出共同購買的房子。
四、如果一旦有一方,未經另一方的同意,將房產賣出,那么這個操作是無效的,但是也有例外的情況。比如當買房子的人在購買這套房子的時候,對于這套房子屬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這個規定是不是完全不知情,或者很簡單的把這套房子的歸屬權認為是不需要有任何爭議等,支付了應當支付的房子的金額,并且正常的辦理了過戶的手續,在這些情況下,夫妻一方就可以成功的偷偷將共同所購買的房子賣掉。
五、如果說在得知夫妻中任何一方已經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房子賣掉的情況下,另一方想要拿回屬于自己的房產,在發現后可以推翻這筆非法交易,可以看交易中購買者是否是明知道房子是賣房者將夫妻共同財產作為個人資產偷偷賣出,或者是否已經簽署了房屋買賣合同但是還未過戶,如果是的話,可以主張撤銷合同并且要求購買房屋者一方退還房子,這樣就可以拿回屬于自己的房子了。
婚后賣掉婚前房子再買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財產嗎?
什么是夫妻共同財產?
夫妻共同財產要怎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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