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可以用未分配利潤償還債務。但是,破產財產應當依照下列順序清償,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一、公司清算完成財產一直未分配怎么辦?
可以向清算組進行相關的咨詢。公司清算相關用處:
(一)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
(二)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恤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戶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三)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稅款;
(四)普通破產債權。
二、公司清算的概念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時,為終結公司作為當事人的各種法律關系,使公司的法人資格歸于消滅,而對公司未了結的業務、財產及債權債務關系等進行清理、處分的行為和程序。
公司清算是基于公司面臨終止的情況下發生的。公司終止的原因有兩種,一種是公司的解散,另一種是公司的破產,即公司基于宣告破產而終止。這兩種情況下都會引起公司的清算,只是清算組織和清算程序存在不同。
公司的清算是負有公司清算義務的主體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程序而為的行為。在公司的清算中,明確公司清算的義務主體尤為重要。公司的清算主體應為基于對公司的資產享有權益的義務主體。
中國公司法即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
公司清算的范圍為公司的出資、資產、債權、債務的審查。公司清算的目的在于使得公司與其它社會主體之間產生的權利和義務歸于消滅,從而為公司的終止提供合理依據。公司的終止涉及到眾多利益主體的切身利益,必須對相關權利義務予以處置和解決。因此,只有在對公司清算后,才能使得相關權利義務得以消滅和轉移,公司才能最終終止。
公司清算可按清算程序不同分為破產清算與非破產清算。清算需要出具《公司注銷清算報告》。
對于公司進行相關清算完成的話,清算組必須在第一時間對相關財產進行相關處理,如果清算組在第一時間并未進行處理的話,股東和債權人還有員工可以向法院進行投訴,也可以直接與清算組進行相關溝通,咨詢,要求其進行盡快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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