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加班不發放加班工資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可以,《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加班工資屬于老大不小的一部分,有關加班工資爭議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注意: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有哪些常見的房產糾紛
2020-11-24校園侵權案件中,學校需要承擔哪些義務
2021-02-02同等責任書我簽字了對方不給錢怎么辦
2021-02-20<交通事故篇> 發生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如何承擔?
2020-11-29訴訟離婚一方不同意怎么辦
2021-03-14購房解約協議范本是怎樣的
2021-01-03小貸公司無抵押無擔保貸款的申請條件是哪些
2021-01-31借款擔保協議保質期有多久
2021-02-28簽訂投資擔保合同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1-02-23房屋過戶去哪里辦理
2021-01-19人事入職交錢合法嗎
2021-01-12法人變更員工可否離職
2020-12-07合同中止履行是否變更合同
2021-02-11工傷官司到最后也無法確立勞動關系怎么辦
2021-01-31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有哪些
2021-01-12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對舉證責任有哪些規定
2021-02-04雇人代班15天被除名
2021-02-20飛機延誤險怎么理賠
2021-03-16保險條款是如何分類的
2021-03-04貨損保險合同代理是如何發生的
2021-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