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禍沒達到傷殘怎么賠償(《侵權責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車禍員有造成傷殘的,受害人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賠償的數額依據具體情況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十六條?【侵害人身的財產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四條?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規定的“人身傷亡”,是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權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等人身權益所造成的損害,包括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各項損害。
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1、現場勘查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確保安全下對現場拍照或標劃現場位置后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制圖、丈量、勘驗等工作。現場勘查記錄應要求當事人或者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2、責任認定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后,嚴格接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當事人若對責任認定不服,3日內向上級交警部門申請復核或應當在民事賠償訴訟當中一并解決。
3、處罰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后,應把對責任當事人作出的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向責任人宣布處罰裁決。執行處罰。
4、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后,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詢問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是否愿意進行賠償調解。愿意調解的,調解次數最多為兩次;不愿意調解的,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最新資訊(《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人身損害賠償范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車禍員有造成傷殘的,受害人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等,賠償的數額依據具體情況確定。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讀者可以到律霸網進行咨詢,律霸網有最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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