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為了更好地加強鍛煉和合理地使用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的畢業生,每個畢業生在工作初期都必須有至少一年的見習時期,在見習期內不評定正式工資,只發給臨時工資。為此,現在對于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在見習期間的臨時工資待遇,重新規定如下:
一、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不論分配到行政機關、企業和事業單位,他們在見習期間包括參加體力勞動在內的工資待遇,一律按照附表所列的臨時工資標準執行。
二、畢業生的正式工資,應該在見習期滿以后,由所在單位根據他們各方面的表現,予以評定,并且從見習期滿以后的第一個月起執行。評定的正式工資,一般應該不低于他們的臨時工資,但是也不應該使差別過大。畢業生在見習期間表現不好的,可以延長見習期半年至一年,工資仍按照臨時工資待遇不變。
三、調干(包括產業工人)畢業生分配工作以后,不實行臨時工資待遇,他們的工資待遇,由所在單位根據他們的現任職務結合具體條件評定。某些人員在到達工作崗位初期一時不好評定的,可以暫按臨時工資標準借支,待評定以后,再行結算。
四、所有畢業生的臨時工資待遇,都從他們向所在單位報到之日起計算,凡是在上半月報到的,發給全月工資;在下半月報到的,發給半個月的工資。在開始發給工資的當月,已經領取人民助學金或者生活費的,應該把重領部分從工資中扣除。
五、已經參加工作的一九五六年寒假畢業生實行臨時工資的時間,應該由半年延長為一年,他們原來實行的臨時工資標準不變,但是也可以根據本人自愿實行新的臨時工資標準。
六、關于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在見習期間參加體力勞動問題,將根據他們所學不同的學科,結合具體情況,另行規定實施辦法。
七、本規定從一九五七年八月起實行。國務院一九五六年八月十一日頒發的關于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分配工作以后臨時工資待遇的規定,同時廢止。
附表:高等學校和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的臨時工資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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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ぁ ≠Y 標 準?。ㄔ?br/> 畢業生修業年限 |-----------------------------------------------------------------
?。?1?。?2 | 3?。?4?。?5?。?6?。?7?。?8 | 9?。?0 |11
----------------------|----|----|----|----|----|----|----|----|----|----|-----
高| 研究部畢業的 |50.0|51.5|53.0|54.5|56.0|57.5|59.0|60.5|62.0|63.5|65.0
等|修業四年以上畢業的|40.0|41.0|42.5|43.5|45.0|46.0|47.0|48.5|49.5|51.0|52.0
學|修業二年以上不滿?。?4.0|35.0|36.0|37.0|38.0|39.0|40.0|41.0|42.0|43.0|44.0
校|四年畢業的 | ?。 。 。 。 。 。 。 。 。 。?br/> --|------------------|----|----|----|----|----|----|----|----|----|----|-----
中|高|修業三年以上?。?8.0|29.0|29.5|30.5|31.5|32.0|33.0|34.0|34.5|35.5|36.5
等|?。厴I的 ?。 。 。 。 。 。 。 。 。 。 。?br/> 專|級|修業二年以上不|24.0|24.5|25.5|26.0|27.0|27.5|28.5|29.0|30.0|30.5|31.0
業|?。鼭M三年畢業的?。 。 。 。 。 。 。 。 。 。 。?br/> 學|--|--------------|----|----|----|----|----|----|----|----|----|----|-----
校|初|修業三年以上?。?0.0|20.5|21.0|22.0|22.5|23.0|23.5|24.0|25.0|25.5|26.0
?。墸厴I的 ?。 。 。 。 。 。 。 。 。 。 。?br/> -----------------------------------------------------------------------------------------
備考:一、表列工資標準共分十一種,除根據各地區物價、生活水平,規定各地區分別執行某一種工
資標準以外,對少數物價過高的地區另加生活費補貼,各地區適用工資標準種類和生活費
補貼比率,詳見各地區適用工資標準種類和生活費補貼表。
二、中等農業學校畢業生的臨時工資待遇,由農業部另行規定。
三、表列“研究部畢業的”,不包括四年制畢業的研究生。今后實行新的四年制畢業的研究生的
見習工資標準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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