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域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12號)的規定,為加強對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的管理,我部制定了《水土保持監測資格證書管理暫行辦法》?,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單位在執行過程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水利部。
2003年5月16日
水土保持監測資格證書管理暫行辦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的管理,保證監測工作質量,根據《水土保持生態環境監測網絡管理辦法》(水利部令第12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從事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的單位,必須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取得《水土保持監測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
凡從事水土保持監測工作的技術人員,必須通過水利部組織的監測人員上崗技術培訓,持《水土保持監測人員上崗證書》(以下簡稱“上崗證書”)開展工作。
第三條 水利部負責資格證書和上崗證書的統一管理?!端帘3直O測資格證書》和《水土保持監測人員上崗證書》由水利部統一印制。
第四條 水土保持監測資格證書分為甲、乙兩個等級。取得資格證書的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業務范圍內開展監測工作。
第五條 甲級持證單位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承擔各類項目水土保持監測工作,乙級持證單位可以在本省范圍內承擔省級以下項目的監測工作。
第六條 申請甲級資格證書的單位須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邆浞ㄈ速Y格,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健全,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二)從事監測工作的技術人員中,至少有3名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和5名具有中級技術職稱。
?。ㄈ┚哂袕氖滤帘3?、土壤、地理、水文、生物、遙感、計算機等專業的技術人員,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員超過80%.
(四)具有與監測工作相適應的專業設施和設備。
(五)固定資產在500萬元以上。
第七條 申請乙級資格證書的單位須具備以下條件:
?。ㄒ唬┚邆浞ㄈ速Y格,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健全,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ǘ氖卤O測工作的技術人員中,至少有5名以上的中級技術職稱人員,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員超過70%.
?。ㄈ┚哂袕氖滤帘3帧⑼寥?、地理、水文、生物、遙感、計算機等專業的技術人員。
(四)具有與監測工作相適應的專業設施和設備。
(五)固定資產在300萬元以上。
第八條 申請資格證書的單位向水利部提出書面申請,領取《水土保持監測資格證書申請表》并按規定填寫,經主管部門、所在地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意見后,匯同有關證明材料報水利部審批。
流域管理機構的下屬單位申請資格證書的,由流域管理機構簽署意見。
第九條 申請資格證書的單位,須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暾埍硪皇?份。
?。ǘ┓ㄈ速Y格證明(復印件)。
?。ㄈ┓ǘù砣撕椭饕夹g負責人的簡歷及身份證明(復印件)。
?。ㄋ模┰诼毤夹g人員統計表、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人員的學歷和職稱證明(復印件)。
(五)承擔過水土保持監測相關業務的業績證明。
?。┍貍涞墓ぷ鲌鏊蛯I設施、設備證明。
?。ㄆ撸﹩挝徽鲁袒蛴嘘P的管理規章制度。
?。ò耍徟鷻C關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第十條 水利部負責對持證單位資質的考核。考核分定期考核和日常檢查,定期考核每3年進行1次,日常檢查不定期進行??己私Y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種。對考核不合格的予以吊銷或降級??己说闹饕獌热莅ǎ?/p>
(一)貫徹執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規情況。
(二)遵循有關水土保持技術標準情況。
?。ㄈ┧帘3直O測工作開展情況。
?。ㄋ模┏肿C單位的機構和人員變動情況。
?。ㄎ澹┍O測人員持證上崗與參加培訓學習情況。
?。┰O備儀器及其使用情況。
第十一條 持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到水利部辦理變更手續:
?。ㄒ唬﹩挝话l生分立、合并的。
?。ǘ﹩挝幻Q、注冊地址變更的。
第十二條 持證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吊銷或降級資格證書。
?。ㄒ唬┰陬I取資格證書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ǘ┏鼋栀Y格證書的。
(三)超出資格證書規定的業務范圍開展工作的。
?。ㄋ模┮圆徽斒侄纬薪訕I務的。
(五)轉包或變相轉包所承擔業務的。
(六)從業過程中弄虛作假的。
(七)取得資格證書后,3年內沒有開展業務工作的。
?。ò耍┪窗匆髤⒓涌己说摹?/p>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水利部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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