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煤礦安全監察局及北京、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炭管理部門:
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國辦發〔2003〕58號、60號文件精神,促進國有煤礦加強“一通三防”管理,改善安全生產基礎條件,及時排查隱患,防止發生重、特大事故,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以下簡稱國家局)組織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通過交叉互檢方式,對國有煤礦“一通三防”進行了專項監察。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專項監察的基本情況
本次專項監察的范圍為設立煤礦安全監察局的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共檢查國有煤礦91個(其中:原國有重點煤礦73個,國有地方煤礦18個),查出隱患878條(其中:責任制和管理制度方面65條,機構和人員方面11條,采掘布局方面14條,通風系統方面134條,瓦斯抽放系統方面19條,安全監控系統方面109條,防突措施方面38條,防塵系統方面102條,防滅火系統方面34條,瓦斯檢查方面80條,其他方面272條)。對查出的隱患,檢查組都向相關煤礦及當地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和煤礦安全監察局進行了通報,由當地煤礦安全監察辦事處向被檢查企業下達執法文書、煤礦安全監察局督促落實整改并將整改結果匯總后報國家局。
二、國有煤礦“一通三防”基本狀況
通過近幾年開展的煤礦安全專項整治、國有大礦瓦斯防治重點監控和貫徹落實瓦斯防治“十二字方針”等工作,各級煤炭管理部門加強安全管理,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強化執法監察,絕大部分國有煤礦充分認識到“一通三防”在煤礦安全生產中的極端重要性,千方百計采取措施加強“一通三防”工作,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一)落實責任,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大部分國有煤礦特別是原國有重點煤礦“一通三防”責任制和主要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而且逐步得到細化、強化、系統化和落實。不少煤礦能夠在實踐中不斷探索新的管理方法,為搞好“一通三防”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值得企業相互借鑒。
淮南礦業(集團)公司確立了“瓦斯不治,礦無寧日”、“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指導思想,規定采掘工作面瓦斯斷電值為0.8%,實行礦主要負責人每月向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安全述職制度。盤江煤電(集團)公司確立了“煤礦安全,瓦斯為天”的指導思想,制定了《“一通三防”十二項管理制度》,比較系統、嚴格地規定了“一通三防”的管理措施,如規定投產工作面驗收時回風流瓦斯不準超過0.6%,正常生產時不準超過0.8%,達到0.9%要停止生產、查找原因,礦長、總工程師則要在24小時內寫出瓦斯超限報告報集團公司,從而把對瓦斯的管理從“瓦斯超限不準作業”提高到了“不準瓦斯超限”,深刻體現了“預防為主”的方針。南桐礦務局在破產改制重組過程中,制定、修訂、補充安全管理制度162項;通過完善《防突管理辦法》、《防突措施實施管理辦法》、《防突措施審批權限》等有關防突的規章制度,明確了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職責,加大了防突獎懲力度,保證了“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的落實。鄭州煤炭工業(集團)公司堅持瓦斯工作周匯報制度,制定了《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分析處理規定》,明確規定了采掘工作面瓦斯超限的分析、處理辦法。通化礦務局堅持每月對礦井進行一次通風調查。開灤(集團)公司林西礦業分公司實行“一通三防”現場確認制,將巷道掘進中12個“一通三防”方面的要求逐一列出,由專人逐項進行安全檢查和確認,發現問題立即處理。
(二)加大投入,完善系統、設施和裝備。近年來國家對煤礦安全技術改造的補助資金發揮了很大作用,絕大部分國有煤礦也都不同程度地加大了安全投入,優先改善“一通三防”系統、設施和裝備。大部分國有煤礦特別是原國有重點煤礦通風系統基本完善、可靠,高、突礦井按規定建立了瓦斯抽放系統和安全監控系統并正常運行。
淮南礦業(集團)公司今年“一通三防”計劃投入資金1.2億元,至8月份已完成50%,高瓦斯和突出礦井均裝備了安全監控和瓦斯抽放系統,有的瓦斯抽放還實現了瓦斯濃度、溫度、負壓、流量的自動監測與計量。開灤(集團)公司今年安排“一通三防”資金7000多萬元,主要用于完善礦井安全監控、瓦斯抽放和通風系統。天府礦業公司針對通風機老化,通風能力不足、系統不穩定的情況,利用國債資金和企業自籌資金,新購置安裝軸流式風機4臺,對通風系統進行了改造,提高了礦井通風能力。阜新礦業集團公司在資金十分短缺的情況下,2002年投入3308萬元更換了3個礦的主要通風機,新裝備了3個礦的3套監控系統,對4個礦原有的4套監控系統進行了補套,改造了1個礦的抽放系統,完善了4個礦井的防滅火系統,購置了1320臺便攜儀和5800臺自救器,今年5-6月份籌集1000萬元用于添置“一通三防”急需的裝備。河南登封市加大安全投入,所屬國有煤礦全部安裝了安全監控系統、采用了壁式采煤工藝、實現了全風壓通風。兗礦集團公司對通風重點工程重點安排,組織所屬各礦調整優化礦井通風系統,保證了礦井通風系統的穩定可靠。
(三)認真貫徹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針”,加大瓦斯抽放的力度。企業通過認真貫徹落實“十二字方針”,提高了從源頭上同瓦斯災害做斗爭的自覺性,充分認識了瓦斯抽放對于煤礦安全生產的重要作用,從而把瓦斯抽放作為瓦斯治理的首要手段,加大瓦斯抽放工作的力度。
淮南礦業(集團)公司在本煤層抽放條件差的情況下,通過開采解放層、煤層頂板巷等綜合抽放措施,采掘工作面瓦斯抽放率達40-70%,瓦斯抽放量逐年增加,回采工作面基本消除了瓦斯超限現象;此外,還成立了專門的瓦斯地質管理研究院,為瓦斯治理提供技術支持。沈陽礦業集團公司在采取頂底板抽放、老區埋管抽放、工作面打鉆抽放的基礎上,重點采煤工作面普遍采用了預掘抽放巷抽放,提高了瓦斯抽放效果。韓城礦務局桑樹坪煤礦學習并推廣高位裂隙瓦斯抽放技術,提高了抽放效果,有效地解決了采煤工作面回風和上隅角瓦斯濃度超限問題。鄭州煤炭工業(集團)公司采用高抽巷瓦斯抽放和頂板巖石鉆孔瓦斯抽放,抽放率達50%以上。南桐礦務局在井下每個區段布置一條巖石專用瓦斯抽放道,實行卸壓抽放,保持每個面先抽后采。窯街煤電公司通過學習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研究摸索出一套較為成熟的二氧化碳突出治理辦法。水城礦業(集團)公司瓦斯抽放量2002年為5970萬立方米,今年1-7月份達4920萬立方米。寧夏煤業集團公司白芨溝煤礦堅持每季進行一次通風能力核定,據此調整安排礦井產量。
(四)堅持開展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不少企業多年堅持抓質量標準化不放松,并把質量標準化與安全管理相結合,從領導機構到人員、資金、設備加以落實,有力地促進了煤礦安全生產。有些地區煤炭管理部門將制定的規定和標準與煤礦安全專項整治有機結合起來,組織開展了達標競賽和檢查評比,對夯實安全生產基礎、促進煤礦安全生產發揮了重要作用。
七臺河、淮南、淮北、新汶等集團公司長期堅持抓質量標準化工作,達到了較高水平。特別是徐州礦務集團公司,將“一通三防”與質量標準化達標掛鉤,與工資、評比等掛鉤,全面推行了“一通三防”一票否決制:“一通三防”不達標的礦井即為不達標礦井;安全檢查中“一通三防”低于80分的,質量標準一律降低一級;現場檢查中發現“一通三防”問題的,質量標準一律視為不合格。
(五)把監察工作的重心放在重點監控對象上。各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能夠按照國家局的統一部署,強化國有大礦瓦斯防治重點監控工作,對國家局認定的重點監控礦井逐礦建立監察檔案,每季度至少現場監察1次,有的做到每月1次;對存在的問題督促其制定整改計劃、上報備案,并跟蹤監察,做到問題不解決絕不放過;建立了瓦斯防治重點監控工作報告制度,做到月調度、季總結,按時向國家局報送。不少煤礦安全監察局還認定了轄區內的重點監控對象,對礦井通風、瓦斯抽放、安全監控、防治水等系統不完善或能力不足的國有煤礦和破產改制、租賃經營、安全生產責任主體變更的國有煤礦進行了重點監控。通過重點監控,有力地促進了國有煤礦加大“一通三防”投入、加快“一通三防”隱患整改的進度。本次專項監察所抽查到的礦井中,重點監控礦井的問題和隱患明顯少于其它礦井。
三、國有煤礦“一通三防”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普遍性的問題
1.安全欠帳仍較嚴重,裝備不足,設備、儀器儀表老化。很多礦井自救器、便攜儀數量嚴重不足,現有設備也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入井人員甚至包括管理干部、班組長不攜帶自救器、便攜儀的現象很普遍;一些礦井主要通風機、瓦斯抽放泵站老化,效率低下,運行不可靠。
2.安全監測系統不完善、調試校正不及時。部分礦井安全監測系統沒有按照《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進行裝備,探頭數量不足,尤其是CO、風速、負壓、風門等傳感器的安設差距更大;許多采掘工作面安裝的傳感器沒有按規定進行調試、校正,探頭數據誤差大。
3.通風系統不完善。一些高、突礦井采區沒有按規定布置專用的回風上山,如盤江煤電(集團)公司火燒鋪礦、義馬煤業(集團)公司新安礦、華鎣山廣能(集團)公司綠水洞礦、水城礦業(集團)公司木沖溝礦等都存在此類現象。不少礦井未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安裝反向風門,主要風門也不連鎖,如林東礦務局黃家莊煤礦、寧夏昊盛煤礦(地煤公司所屬)、大雁煤業公司一礦等均有這樣的問題。
4.隔爆設施缺設或設置不規范。部分礦井未按《煤礦安全規程》要求設置隔爆水棚,有的則數量不足或安裝質量不符合要求。
5.安全基礎工作不扎實。一些礦井多次發生煤與瓦斯突出動力現象但沒有及時進行突出鑒定,如峰峰集團公司薛村礦、水城礦業(集團)公司木沖溝礦等;部分礦井沒有進行煤層自燃發火傾向性、煤塵爆炸危險性鑒定或未進行通風阻力測定,如雞西礦業(集團)公司城子河礦、雞西監獄西雞西井等。
6.火災防治措施不落實,制度不完善。一些礦井開采自然發火煤層未按規定建立火災監測系統;有的礦井井下機電硐室、爆破材料庫滅火器材數量不足,過期、失效現象嚴重。
7.防塵系統不健全,措施不落實。主要表現在供水壓力不足、轉載點噴霧缺少,未堅持放炮噴霧等綜合防塵措施;個別礦井井下煤塵堆積現象嚴重,采掘工作面的粉塵濃度超過國家標準,且不按規定定期測塵。
8.特殊工種人員技術素質低。一些企業不能堅持對特殊工種進行定期培訓,特殊工種沒有完全掌握應有的基本技能;不少瓦斯檢查員、放炮員等特殊工種沒有持證上崗和做到應知應會。
(二)比較突出的問題
1.瓦斯檢查制度不落實,瓦斯超限作業依然存在。部分礦井采掘工作面回風流中瓦斯經常超限,沒有及時進行處理,如東源煤業(集團)公司恩洪礦連續3天的瓦斯報表中瓦斯濃度均超限,華鎣山廣能(集團)公司李子埡礦一季度瓦斯超限1048次;個別礦井瓦斯檢測點設置數量不足,不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
2.礦井生產布局不合理,存在不合理集中生產現象。如峰峰集團公司小屯礦24和25區域集中布置了7個掘進面,有5個頭作業;淮北礦業(集團)公司楊莊礦一個采區布置2個回采面和4個掘進面。
3.礦井通風系統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盤江煤電(集團)公司火燒鋪礦南二采區和靖遠煤業公司大水頭礦東二采區存在一條上山一段用作進風、一段用作回風的嚴重問題;水城礦業(集團)公司木沖溝礦、開灤(集團)公司林西礦井下均存在不合理的串聯通風;重慶青木關煤礦井下兩臺局部通風機拉循環風;通化礦務局砟子礦、松樹礦采用巷道式采煤工藝,工作面僅有一個安全出口;淮南礦業(集團)公司潘集一礦、潘集三礦和南桐礦務局南桐礦等礦井采掘工作地點溫度超過《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4.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沒有嚴格執行“四位一體”綜合防突措施。有的礦井制定的防突措施不完善、不具體,未按規定進行效果檢驗;有的突出礦井仍使用過濾式自救器,突出煤層采掘面沒有設置壓風自救系統和避難硐室,突出煤層仍使用風鎬落煤;韓城礦務局下峪口礦、桑樹坪礦等突出礦井井下仍使用架線電機車運輸;還有的高沼氣礦井、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沒有按規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統。
5.機電管理還有不少漏洞。一是個別礦井還存在單回路供電的問題,如內蒙古牙克石煤礦一號井等;二是個別礦井井下還存在嚴重失爆現象,如重慶青木關煤礦有10%的燈頭不上鎖,膠線老化出現露線,井下中央變電所、泵房幾處電纜三通閑置口無防爆堵板;三是工作面運輸巷采用架線電機車運輸,并且架線絕緣裝置不符合規定,如重慶青木關煤礦、淮南礦業(集團)公司新莊孜礦等;四是個別高突礦井使用電器設備不符合有關規定,如南桐礦務局南桐礦中央泵房全部采用非防爆電機,淮南礦業(集團)公司潘集一礦中央變電所、2113機巷和新莊孜礦井下變電所、絞車房、三號主井等地點均使用礦用一般型電器設備。
四、加強國有煤礦“一通三防”工作的要求
(一)國有煤礦安全生產和安全專項整治、安全監察工作的首要任務仍然是貫徹瓦斯防治“十二字方針”、狠抓“一通三防”工作。
(二)今后的安全整治工作和監察工作要在繼續抓好原國有重點煤礦的同時,更加重視對國有地方煤礦的安全管理和監察。
(三)國有煤礦在爭取國家支持的同時,自身要加大和保證安全投入。
(四)要把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作為煤礦安全生產面臨的緊迫任務認真抓好。
(五)要采取嚴厲措施,糾正一些國有煤礦特別是少數重點監控礦井存在的不符合《煤礦安全生產基本條件》要求,瓦斯抽放系統、監控系統、防突措施等缺設的問題。
(六)對本次專項監察中查出的問題,各省級煤炭管理部門要督促有關煤炭企業認真整改,并舉一反三對照檢查;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要對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監察。
二00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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