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3點47分的時候,我的手機響了,是我的代理人王建交律師打來的。電話中他告訴我,我對淮安市物價局提起的那個行政訴訟案件一審結果出來了,我輸了,他是剛剛拿到的判決書。
這樣的結果,我想像到了,本來嗎,打官司并不一定都會贏的,即使是律師的我作為原告。
很快,我的代理人向我提供了判決書的內容。
一口氣通讀判決全文,實是為淮安市清河區人民法院的這份歷經三個月出爐的判決書所嘆服。費盡腦筋也不能理解的是:我和我的代理人在庭審中所提出關于被告方作出的“批復”內容不符合現有規定的各種主張,一審判決竟然在絲毫沒有對錯認定的情況下,就糊里糊涂地駁回了我的訴訟請求,給了我這個原告當頭一棒。
我的代理人在法庭中提出而且在事后的書面代理意見中著重強調的這樣幾個意見:
1、淮安到泗陽兩地站間的“計費里程”應按兩地實際距離來確定,而被告物價局卻以其提供的兩地之間的“營運里程”來計算。可偏偏這樣兩個意思明顯區別、事關本案內容定性的重要概念,一審法院只字不提。我想,包括我在內的所有的旅客都會認為,一審法院還不至于麻痹大意到將這樣兩個與案件緊密相關的概念丟在腦后的地步吧?是的,不可能,絕不可能,難是這是一審法院包庇護短?還是因為原告不懂,然后法院也跟著不懂呢?
2、被告提出的關于車輛通行費的那份票面證據,竟然是被告自己說不清、原告包括代理人也沒看明白、甚至于到現在的一審法庭也沒辦法搞清楚的一份單據,居然在一審判決書中得到了認可。寫到這里,我想起以前在執業過程中,曾經有當事人因案件出現類似情況跟我訴說時,總覺得有點費解,現在看起來,還真不是平空造作。畢竟,這樣天大的笑話竟然就發生在我現在的案件里。
3、我和我的代理人在法庭中反復強調過,淮安汽車總站和位于淮陰區的淮安汽車北站其車站等級是不同的,總站是一級,北站是二級。這一事實,被告方物價局在法庭上是沒有異議的,事實上淮安物價局的批復也確是以一級站的標準來計算票價的。那么也就意味著,在淮安汽車北站乘車的旅客根本享受不到一級站的待遇,卻不得不去購買一級站的高票價。一審法院在已經知道站級差別這樣一個確定的事實,并在代理人也提出被告作出批復計價是顯然錯誤的情況下,還要去支持這樣一個錯誤,為什么呀?再深一層次問,在被告自己都認為站級存在區別的情況下,為什么作為居中裁決的第三方還要眼睜睜地放縱這樣的錯誤?現在想來,此等黑白顛倒的錯誤都可以被我們認為居中的法庭所支持,將有理由讓人理解為:難道法庭的判決乃受制于某種法律以外的力量與因素,所以可以將公正與客觀撇開不談?除了這些,你還能指望當事人還有所有關心此案的大家怎么理解呢?
……夠了,不用再舉例了。判決書對原告以上幾點意見只字未提的事實本身已經說明,這起案件在一審的整個過程僅僅是“走一個程序”而已,我和所有關注本案的朋友都無法從法院的判決書中看到什么讓人信服的地方。
所以說,經歷了三個月,我等來的是一次流于形式的判決。
文章來自:http://blog.sina.com.cn/lqjls
?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取保侯審會有案底嗎?
2020-01-13離婚財產如何分割計算
2020-02-25商家不按標價收錢算消費欺詐嗎?
2020-03-16精神病人負刑事責任嗎?
2020-04-10老字號被人搶先注冊了怎么辦
2020-04-10離婚協議中可以約定房子歸孩子么?
2020-04-17持有、使用假幣罪的構成條件
2020-04-20辦理離婚手續需要什么證件?
2020-04-24起訴離婚到底要不要請律師?
2020-04-24不要再亂曠工了,可能會變成自動離職!
2020-04-24未婚生子怎么樣才可以上戶口?
2020-04-28如何合法追討個人債務?
2020-04-29爭取撫養子女的離婚證據有哪些?
2020-04-29解除勞動合同后,企業應支付補償金
2020-04-30離婚爭奪孩子撫養權的原則有哪些?
2020-05-03買新車的流程是怎么樣的?
2020-05-08領取離婚證要多長時間?領取流程是什么?
2020-05-05離婚協議公證有什么法律效力?能反悔嗎?
2020-05-05夫妻訴訟離婚房產過戶都需要哪些材料?
2020-05-05協議離婚沒能力支付撫養費怎么辦
2020-05-05工傷鑒定十級傷殘賠償標準是多少
2020-05-06個人養老保險如何進行辦理
2020-05-06房子不住要交物業費嗎
2020-05-06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2020-05-09剛懷孕就請假是否有工資
2020-05-11外國人在中國犯罪,中國有無管轄權
2020-05-11開遠光燈導致車禍,誰的錯?
2020-05-12食品衛生許可證辦理條件是哪些
2020-05-28醫療事故引起孩子死亡的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0-05-122020最新醫療事故鑒定程序怎么走?
2020-05-12宅基地使用權可不可以繼承和特殊性有哪些?
2020-05-13勞動糾紛訴訟時效是多長時間和如何計算?
2020-05-13企業辭退員工經濟補償金要不要交稅?
2020-05-14行政復議的條件與特點
2020-05-25辭職只發基本工資不發獎金違不違法?
2020-05-16未成年人犯罪撤案后是否還能查到案底?
2020-05-18出獄后再次犯罪,會有什么后果
2020-05-19探監種類有哪些?到監獄探監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2020-05-19合同主體變更存在風險嗎
2020-05-19刑事拘留最多可以多少天?
2020-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