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聽人們說“婚姻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選擇的好了會在結婚后幸福美滿,合家歡樂,選擇的不好了,結婚后會整日爭吵,家里面整天雞飛狗跳的,甚至有的家庭還有家暴的傾向,那么問題來了,為什么在生活中有一些女性經常被家暴,但她們又不敢講出來,不愿意離婚呢?
??其原因可能是不敢說,或者受到“家丑不可外揚”等觀念的束縛,不敢到公安機關報案等等,不管是什么原因,被家暴都是一種違法行為,受害者在遇到家暴時,都應該想辦法保護自己,那么,遭遇家暴又該如何應對呢?
一、什么是家庭暴力?
答: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后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二、遭遇家庭暴力,我們應如何從法律上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答:第一,受害人有權向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提出勸阻、調解請求。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第二,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四十三條第三款: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治安管理處罰的法律規定予以行政處罰。
三、男方實施家暴,女方可以提出離婚嗎?
答:可以。法律依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四、男方實施家暴,女方離婚時可以得到賠償嗎?
答:可以。男方實施家暴,女方可以獲得損害賠償。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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