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身為父母,是減負有撫養未成年孩子的重任的,而這份重任,并不會隨著婚姻的結束而終結,必須等到孩子成年以后,具有了自立能力以后,才意味著父母不再需要承擔撫養義務。那么,離婚后一般要給多少子女撫養費?下面讓我們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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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法院一般依據以下標準進行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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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撫養費包括哪些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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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不應當屬于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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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游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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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子女大病及絕癥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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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數額的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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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離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或者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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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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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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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第一條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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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項目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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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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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撫養費給付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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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撫養費支付的期限一般到子女十八周歲時止,但我國《婚姻法》司法解釋(一)對此年限有特殊情況的規定:對于已年滿十八歲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父母也有支付撫養費的義務。“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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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律霸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離婚后一般要給多少子女撫養費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現實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們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機關,或者在第一時間找律霸網律師在線圖文咨詢或電話咨詢。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也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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