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我國的離婚方法有兩種,第一種比較簡單,倘若夫妻可以就夫妻共同財產以及子女撫養權問題達成一致,即可立刻到民政局離婚。第二種比較復雜,需要到法院起訴對方。那么,單方面訴訟離婚需要經歷什么流程?下面讓我們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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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方起訴離婚,直接向法院遞交起訴狀,法院予以立案后,在15日內通知審理時間。一般法院審理時應該經過司法調解,調解不成才判決。但是婚后如果女方在懷孕和哺乳期間,法院是不予以受理離婚起訴的。單方向法院起訴分為三個階段:起訴階段、審理階段、判決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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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起訴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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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系的請求。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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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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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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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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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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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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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審理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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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后,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為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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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審理前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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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在收到后,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參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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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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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后,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并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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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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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審判員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審判人員是否回避;之后,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后,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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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院起訴離婚程序的判決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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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發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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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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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律霸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單方面訴訟離婚需要經歷什么流程的相關法律規定。如果現實生活中您或您的家人朋友們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直接找所在地人民法院或公安機關,或者在第一時間找律霸網律師在線圖文咨詢或電話咨詢。如果您還有其他法律問題的也可以咨詢律霸網相關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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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班中等師范畢業。后自學法律專業(專科本科),2000年參加全國律師資格考試,取得律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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