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犯罪集團很多的朋友們并不太了解,我們國家是屬于法治國家,對于一些觸犯刑事的行為是會受到相應的制裁,而且要注意一下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觸犯法律,對于自己今后的一生都是有很大影響的,下面為大家介紹一下關于犯罪集團的相關法律規定,希望對大家有一定幫助。
?
一、關于犯罪集團的相關法律規定
?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犯罪集團是屬于共同犯罪,并不是單位犯罪,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屬于犯罪集團,而單位犯罪的主體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等。
?
?
第二十六條【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
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
第三十條【單位負刑事責任的范圍】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
二、犯罪集團的主要特征
?
根據這一規定,犯罪集團具有以下三個主要特征。
?
第一,犯罪集團由三人或者三人以上組成。三人以上組成犯罪集團的目的是為了共同實施犯罪。在這一點上,犯罪集團與黑社會組織以及犯罪團伙并無明顯的區別。實踐中的實際情況是,犯罪集團的人數常常比犯罪團伙多,而又比黑社會組織少一些。當然,也有一些小型的犯罪集團,人數比犯罪團伙少得多,而一些較大規模的犯罪團伙人數比較多。
?
第二,犯罪組織比較固定。犯罪集團具有組織固定的特征,這是與犯罪團伙相區別的重要特征,犯罪團伙的組織成員不固定,團伙成員經常迅速地發生變化,雖然有一兩個或者幾個核心成員,但是沒有明顯的首要分子。犯罪集團的組織固定性、穩定性,主要表現為集團內部成員固定,有明顯的首要分子,即所謂首領、頭兒,犯罪集團在首要分子的組織、領導下形成統一的組織形式與紀律,進而實施各種較為嚴重的犯罪活動。在這一點上,犯罪集團與犯罪團伙、黑社會組織形成明顯的區別。犯罪團伙內部一般沒有明顯的紀律性,而黑社會組織表現出更強的紀律性,組織結構更為穩定,首要分子常常構成對組織成員的相當強的人身控制,一般成員形成對于黑社會組織首要分子、骨干分子的依附關系。
?
第三,犯罪集團有預謀、有計劃地實施犯罪活動。無論是團伙犯罪、集團犯罪,還是黑社會組織犯罪,均是共同犯罪。團伙犯罪是一般共同犯罪的一部分,一般沒有領導與被領導關系,只有少數團伙犯罪存在一種不穩定、不固定的領導與被領導關系。集團犯罪是在首要分子的組織、領導下,在一個相對較長的時期內,統一地實施各種各樣的有組織的犯罪活動。當然,小型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往往既是犯罪活動的領導者、組織者,也是犯罪活動的直接參入者。常見的實際情況是,犯罪集團實施的犯罪次數相對較少,而黑社會組織實施犯罪的次數明顯地要多。一些犯罪集團會表現為專業化的特征,但是遠沒有專業化的黑社會組織突出。
?
犯罪集團由于人多勢眾,犯罪時間長,作案次數多,犯罪氣焰囂張,橫行無忌,手段兇殘,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和繼續犯罪的危險性都很嚴重,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和危險性,歷來都是我國刑法打擊的重點。
?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犯罪集團的相關法律規定,犯罪集團是屬于共同犯罪,并不是單位犯罪,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屬于犯罪集團,而單位犯罪的主體包括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讀者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疫情期間從重查處口罩大幅漲價行為
2020-02-26能把商標商號注冊為公司商號嗎
2020-04-08離婚彩禮返還糾紛
2020-04-09部隊漲工資的最新消息,快來了解一下!
2020-04-11房屋繼承要交什么稅?
2020-04-18遭遇家庭暴力如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2020-04-18受了五級工傷,能有怎么樣的賠償?
2020-04-18可以放棄異地扶貧搬遷嗎
2020-04-23農村房屋允許出租嗎
2020-04-23夫妻離婚后,不要小孩不給撫養費是否犯法
2020-04-23兒子欠債父親要不要還債?
2020-04-27企業擔保金額能否超過注冊資本
2020-04-28離婚如何區別夫妻共同債務和個人債務?
2020-04-28離婚子女撫養權一般歸誰?
2020-04-29非法集會、游行、示威罪該如何認定
2020-04-30離婚爭奪撫養權哪方優勢大?
2020-04-30哪些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
2020-04-30怎么行使孩子的探視權?
2020-04-30怎么寫夫妻自愿協議離婚協議書?
2020-05-032020單方起訴離婚需要具備什么條件?
2020-05-03爭奪子女撫養權需要考慮哪些因素?
2020-05-03夫妻離婚以后如何行使子女探望權?
2020-05-03開荒地征地補償有哪些?
2020-05-04強制拆遷是否合法?
2020-05-04辦理復婚需要什么手續?如何辦理?
2020-05-05借貸糾紛中的“電子證據”那些事
2020-05-05破壞公共設施要承擔什么責任?
2020-05-06離婚后變更子女撫養權需要經歷哪些法律程序?
2020-05-08交通事故案件被扶養人有哪幾類
2020-05-08如何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
2020-05-08離婚轉移財產有哪些法律規定和有什么法律后果?
2020-05-09堆放物倒塌致人損害該怎么辦
2020-05-09公司清算的范圍是怎么樣的
2020-05-10轉移夫妻共同財產和偽造夫妻共同債務有什么法律后果?
2020-05-10離婚以后子女撫養費需要支付到孩子多少歲?
2020-05-11剛懷孕就請假是否有工資
2020-05-11債務抵消的相關法律
2020-05-11故意損毀文物的處罰
2020-05-12無人提貨,風險誰來擔
2020-05-12建行房屋抵押貸款有哪些規定和辦理流程怎么走?
2020-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