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市藥監和公安部門聯合查獲一起非法銷售假冒醫用口罩案。打掉銷售窩點3個、查扣假一次性口罩近6萬只、一次性醫用手術外衣和醫用手術帽1.8萬件,涉案假醫用口罩13萬只,貨值近20萬元,涉及河南、安徽、江蘇、海南、黑龍江、陜西等六省。目前,警方已傳喚13人,刑拘2人,檢察機關已提前介入,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關于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
(三)依法嚴懲制假售假犯罪。在疫情防控期間,生產、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或者生產、銷售用于防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的假藥、劣藥,符合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的,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或者生產、銷售劣藥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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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期間,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用口罩、護目鏡、防護服等醫用器材,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處罰。
《關于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
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假借研制、生產或者銷售用于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用品的名義,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依照刑法有關詐騙罪的規定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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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當前,小編提醒大家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購買口罩等防疫用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對方提出提前付款的要求,或者其他不合理要求時,一定要提高警惕。如發現可能遭遇詐騙,要及早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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