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快節奏的生活,越來越多的夫妻走上了離婚的道路。但是由于現實各種原因,可能一時沒找到房子或者感情沒有完全破裂,離婚了還住在一起。對于離婚了還住在一起怎么認定的問題,原則上構成非法同居。為了進一步解答這個問題,律霸整理了以下相關法律知識。
一、離婚了還住在一起是什么關系
同居權是基于配偶身份產生的權利,夫妻住在一起,是結婚后夫妻的同居權的表現之一。同居是指合法婚姻關系的雙方當事人共同生活,包括夫妻共同寢食、相互輔助和進行性生活。共同生活的一個固有要素是共同居住,即同吃、同寢、同作和同住所,是一種男女的相互托付,其中人身特權是主要內容,而性特權尤為突出。這一特殊的人身方面的義務,實際意味著配偶間正常性自由和配偶以外不正當性生活的無自由或禁止。
夫妻如果離婚后,就會喪失配偶權,還住在一起會被認定為同居。
二、離婚后的法律效果
1、人身方面
(1)夫妻之間的配偶身份關系解除
(2)基于夫妻關系而形成的夫妻之間的相互扶養義務和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也隨之消滅
(3)同時雙方的結婚自由的權利又得以恢復
2、子女撫養方面
(1)子女無論由父方或母方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2)故對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
(3)哺乳期后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4)對一方撫養子女的,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5)關于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3、財產方面
(1)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女方和子女權益的原則判決。
(2)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債務,以共同財產償還;如該項財產不足清償時,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3)男女一方婚前、或單獨所負債務,由本人償還。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給予適當的經濟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就是解除婚姻關系,因為結婚產生的夫妻之間的權利義務都會終止。離婚帶來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三方面:人身,財產,子女撫養。離婚了還住在一起怎么認定的問題屬于身份方面的問題,并不是一些人想的那樣屬于事實婚姻或者是婚姻關系的恢復,而是同居。當然離婚后還住在一起,如果涉及到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小編建議大家去咨詢專業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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