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交通事故發生后,當事人逃逸的,由逃逸的一方承擔全部責任,但有證據證明對方也有過錯的,責任可以減輕。這里的“責任”是指民事責任,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賠償責任。法律將責任界定為推定過錯責任。由于當事人越獄導致事故現場被毀,交通管理部門很難確定事故責任。第一,推定當事人有過錯,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只有當事人有證據證明對方也有過錯,才能減輕責任,這也增加了舉證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規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駕駛證,終身不得換領新的駕駛證。本條例是對交通事故逃逸人員的行政處罰,對逃逸人員,不論交通事故的后果如何,一律吊銷駕駛證,終身不得再取得駕駛證?!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逃逸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屬于情節嚴重罪,刑法規定從重處罰。需要提及的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為逃避交通肇事后的法律追究,行為人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被害人因隱匿、遺棄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苯煌ㄕ厥绿右葜氯怂劳龅姆ǘㄗ罡咝虨?5年,故意殺人的法定最高刑為死刑。
根據最新司法解釋,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將按以下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交通事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三人以上死亡或者重傷,對交通事故負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對事故承擔同等責任的;(三)對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造成直接損失,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30萬元以上的。
2。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逸的行為。
3。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6人以上,對事故負有同等責任的;(三)對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造成直接損失,對事故負有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不能賠償60萬元以上的。
注:
交通肇事罪的構成條件主要集中在傷亡人數、財產損失、事故責任、是否逃逸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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