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分別處理泄密罪和新罪?
泄密罪:判決宣告后刑罰執行完畢前,發現被判刑人有判決宣告前尚未判決的其他犯罪的,應當對新發現的犯罪進行判決,按照一般程序確定執行刑罰數罪并罰原則。已經執行的刑期,在新判決確定的刑期內計算。
新罪:判決宣告后,刑罰執行前,被判刑人再次犯罪的,應當對新罪作出判決,按照數罪并罰的一般原則,決定執行刑罰。判決宣告后、刑罰執行完畢前,發現被判刑人有判決宣告前尚未確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對新發現的犯罪應當作出判決,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處罰。已經執行的刑期,在新判決確定的刑期內計算。第七十一條被判刑的罪犯在判決宣告后、刑罰執行完畢前又犯罪的,應當對新犯的罪作出判決,執行刑罰,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條關于前罪不執行刑罰和后罪刑罰的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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