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探視權可以嗎?
1。根據探視方式的約定,可以暫時帶走。例如,平時和媽媽在一起,周末和爸爸在一起。但不允許在探視途中一直帶走孩子或違反約定。未經允許帶走或抱走孩子也是違法的。侵犯探視權可以協商、調解、起訴,未經許可不得侵犯對方監護權。
2。你可以把它拿出來玩,但你必須把它送回去。探視權,又稱見面權、交往權,是指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享有的與未成年子女短期探視、接觸、見面、交往、共同生活的權利。法律依據:《民法典》第1086條(2021年1月1日生效)離婚后,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約定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父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中止探望;中止探望的理由消失后,應當恢復探望。
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規定將無效。《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規定:離婚后婚姻法第38條規定,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親或母親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視權的方式和時間,由當事人約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親、母親探望兒童,不利于兒童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中止探望權;中止事由消失后,恢復探望權。一般來說,子女探視權是在夫妻離婚時產生的。這是為不直接與子女同住的一方規定的權利。一般來說,他們有探望子女的權利,也有贍養子女的義務。以上是探視權的相關內容。如果您對此有任何疑問,律霸還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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