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重犯罪與加重情節有什么區別?
加重結果,即當發生搶劫致人重傷、死亡、強奸致人重傷、死亡等犯罪后果時,應當加重處罰。情節嚴重,是指在特定場所或者以特定手段實施犯罪,如當眾強奸婦女、輪奸兩人以上等。
在5起強奸罪加重處罰案件中,只有1起加重結果,其余均加重情節;在搶劫罪的8起加重處罰案件中,有2起是加重結果。犯罪主體的身份,以及犯罪的手段、時間、地點、目的、動機,除上述四項要件中的任何一項外,都可以作為情節加重。因此,本罪的嚴重情節不具體,而加重結果具體。(2) 從犯罪數量上看,情節嚴重的犯罪數量可以分為實質性犯罪和牽連性犯罪、連續性犯罪和加重性犯罪。結果加重犯的犯罪數是實質性犯罪。結果加重犯只有一個基本犯,而不是幾個基本犯。三是相對情況不同。與加重犯相對應的是減輕犯。我國刑法規定,可以有立功、自首等情節作為減輕犯罪。結果加重犯不能具有結果加重犯,我國刑法也沒有相應的規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6條【強奸】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奸婦女,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強奸不滿十四周歲的女童的,以強奸論處,從重處罰。強奸婦女、強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強奸婦女、強奸幼女,情節惡劣的;二、強奸婦女、強奸幼女一人以上的;(三)當眾強奸婦女的;(四)輪奸兩人以上的;(五)造成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強奸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金融機構;
(四)多次搶劫、搶劫數額較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人、警察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物資的和解脫。以上是關于結果加重犯和情節加重犯的相關知識。一般來說,結果加重犯與結果加重犯既有相同之處,也有不同之處。它們是一對容易混淆的兩種犯罪形態。二者的相似之處在于,就其構成特征而言,都是基本犯的加重處罰規定,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刑法單位犯罪的具體規定的規范。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我們將提供專業的法律咨詢服務。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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