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壓觸電造成的損害由誰承擔責任(侵權責任法生效期限:2020年12月31日)
因高壓觸電造成殘疾的,經營者一般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證明損害是受害人的故意或者過失造成的不可抗力,不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七十三條【高度危險活動損害賠償責任】經營者從事高空、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利用高鐵運輸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證明損害是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責任。被侵權人在損害發生時有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1) 殘疾賠償金(60周歲以下)=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
②殘疾賠償金(60歲以上)=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以此類推)×上一年度法院所在地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20年內增加年限;
<③殘疾賠償金(75歲以上)=殘疾等級(一級100,二級10%,以此類推)×上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5年。三是最新信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從事高海拔作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240條【從事高海拔、高壓、地下挖掘作業或者使用高鐵運輸造成損害的責任】,高壓、地下挖掘活動或者使用高鐵運輸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經營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被侵權人在損害發生過程中有重大過失的,可以減輕經營者的責任。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操作人員因高壓觸電致殘的,一般由其負責賠償,但可以證明損害是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故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最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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