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墜落物屬于什么傷害。根據實際情況,如果沒有墜物造成的后果,就不存在責任問題。但落物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未證明無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業主、經營者、使用者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此外,因建筑物拋擲物、建筑物墜物等原因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證明其不是侵權人外,可能造成損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應當給予賠償。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架、吊物脫落,給他人造成損害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業主、經營者、使用者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了《關于依法妥善審理投擲、墜落物案件的意見》,提出了依法有效預防和懲治投擲、墜落物的16項具體措施,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高空安全”。
意見明確,對于高空投擲物體的行為,要綜合考慮該行為的社會危害程度,準確判斷行為性質,正確適用罪名,根據行為人的動機、投擲地點等,準確確定刑罰,拋擲情況及其后果。
意見中提到,故意從高空投擲物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造成公私財產重傷、死亡或者重大損失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以放火、放水、爆炸、釋放有毒、放射性物質罪,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上是編輯對“墜物屬于何種傷害”的回答律師網. 可以理解,墜落物屬于民事侵權的性質。根據實際情況,如果沒有墜物造成的后果,就不存在責任問題。但落物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未證明無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其他法律知識,我們還提供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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