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養動物侵權責任是否無過錯?
新《民法典》將于2021年1月1日生效,《侵權責任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屆時,與民法典相抵觸的規定將失效,取而代之的是新頒布的司法解釋。
民法典施行前的規定:《侵權責任法》第78條規定,飼養的動物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由于被侵權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不能承擔或者免除責任減少責任。
在現實生活中,狗飼養動物更容易對他人造成傷害。至于狗咬他人的責任,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動物給他人造成損害的,由動物飼養人、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由于被侵權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不得承擔或者減輕責任。因此,如果狗被侵權人惡意激怒并被咬傷,則可以免除狗的飼養者或管理者的責任。如果被侵權人沒有履行安全注意義務,本應預見被咬傷的損害后果,但沒有預見到存在較大過失的,則養犬人或者養犬人可以減輕其責任。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一條規定,動物園內的動物給他人造成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履行了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因此,只要動物園能夠證明自己履行了管理職責,就不需要承擔責任。
以上是相關答案。一般來說,這種動物有專門的看護人,他們所做的侵權行為一般是無過錯責任,但這種動物的看護人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向律師咨詢律師網. 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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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個人簡介:蘇揚,男,漢族,中國籍,專職律師,現執業于重慶盈科律師事務所,執業證號:15001201610607946。2、執業范圍:民事案件代理、刑事辯護及民商事案件。(可在律所官網等平臺查詢)3、執業地區:重慶4、經典案例:1擔任千億資產國企法律顧問。2.出版個人專著新三板財稅問題解析(三大央級出版社),執業八年以來,蘇揚律師領銜的律師事務所團隊代理了大量的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擔任轟動全國的12.14涉及槍支黑社會主要犯罪分子辯護人(公安部掛牌督辦案件)。律師一直以來的執業理念是:只要我們決定受理這個案子,擺在事實面前的只有一個日程--打贏這場官司。我將全力以赴,用一切合理合法的手段把委托人解救出來,要把當事人的民事案件,當成自己的事情去辦理。不要畏懼政府,行政訴訟要勇于跟政府斗爭,保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辜負當事人的委托。辦理案件要將心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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