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權與相鄰關系有何區別?地役權與相鄰關系是什么關系?可以說是基本保障與更高追求的關系。例如,如果甲方想通過乙方的承包地引水,通常需要在乙方的承包地上安裝水管。此時,乙方不能拒絕甲方的要求,因為甲方向乙方提出的是最基本的保證和最低要求,可以通過相鄰所有權關系來解決。但為了提高自有土地的利用效率,甲方要求在乙方土地上挖一條較寬的渠道引水,以增加水流。由于甲方的要求將對乙方的土地造成重大損害,超出了乙方為甲方提供基本保障的義務,超出了相鄰關系的范圍,乙方有權根據相鄰關系予以拒絕。對于當事人超出基本生活保障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法定相鄰關系不能提供,這需要地役權的幫助,通過當事人的自由約定,完全可以滿足當事人的要求。屆時,甲、乙雙方可設立地役權,并約定甲方可在乙方土地上挖渠引水,甲方將支付一定費用彌補乙方損失。從利益平衡的角度考慮,法律確立相鄰關系是為了維護社會的基本生產生活秩序,維護社會成員之間的和諧共處。它在一定程度上調整了相鄰房地產所有者之間的房地產利用關系,維持了正常生活和生產的最低需求。地役權的設立不是為了滿足不動產權利行使過程中的最低要求,而是為了利用他人的不動產獲取更大的利益。地役權與相鄰權的區別不僅體現在基本保障和較高追求上,而且作為一項獨立的法律制度,二者的主要區別在于:一是原則不同。相鄰關系是以法律的直接規定為基礎的,它要求一方為另一方提供便利,是維持正常生活和生產的最低需要。地役權基于地役權所有人和地役權所有人之間的自愿協議。地役權人利用他人的不動產,從自己的不動產中獲取更大的利益。第二,它有不同的性質。相鄰關系是法律對土地利用關系的一種最低限度的規定。它既不是獨立的民事權利,也不是獨立的財產權,屬于所有權的內容。地役權的主要功能是彌補相鄰關系的不足。相鄰關系不能調整的,可以協議補足。地役權是一種獨立的民事權利,也是一種獨立的物權形式,是一種用益物權。考慮到這一制度的必要性。因此,《物權法》專門設立了一章對地役權進行規定。
希望以上答案對您有所幫助!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說,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就有好的秩序。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需要或需要其他法律幫助,歡迎您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祝你生活愉快!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公司撤銷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2020-12-23不安抗辯權需要還定金嗎
2021-03-17涉外婚姻財產分割方式有哪些
2020-12-10商標侵權怎么怎么處罰
2020-11-30我國法律規定的禁止的婚姻行為有哪些
2020-12-18試用期滿后的沉默是否視為承諾購買
2021-02-21延長醫療期后解除合同如何賠償
2021-03-01有病史員工可否簽免責合同
2020-11-15“試用工”應該得到勞動報酬嗎?
2021-02-02交通意外傷害賠償標準是什么
2021-02-27飛機延誤險怎么買
2020-12-23人身保險合同變更的效力受影響嗎
2021-03-16保險合同中投保人的主要義務
2021-03-09意外傷殘理賠手續是什么
2021-02-11精打細算購買旅游意外險
2021-03-20酒后駕車致人死亡 保險公司應否擔責
2020-11-24不小心撞死人有商業保險怎么判定
2021-03-12車禍受傷保險公司賠多少錢
2020-12-21投保人在投保時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2020-12-19保險代理人資格證過期了怎么辦呢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