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權的分類標準也不盡相同。債務的成因本身就是債務的分類標準。另外,根據債的主體、債的主體、債的執行力以及債與債的關系對債進行了劃分。按照債務主體的標準,可以分為單一債務和多數債務。一方當事人為一人的,為單一債務;一方當事人或者雙方當事人為兩人以上的,為多數債務。多數人的債務按其主體之間的關系可分為股份債務和連帶債務,也可按其債權債務是否可分為可分債務和不可分債務。根據債務的標的,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單純債務,根據債務標的是否具有選擇性而分為選擇性債務;另一類是特定債務,根據債務成立時是否具有特定性而分為類型債務。按照債務履行的標準,可以分為自然債務和強制債務。根據債與債的關系,可分為主債和次債。主債務是次債務產生和存在的前提。沒有主債務,就沒有次級債務。如果主債務被消除,次級債務也將被消除。但次級債對主債的影響不顯著。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解除勞動合同一定要給勞動者送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嗎
2021-03-11軍人轉業費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嗎
2020-12-12代持股東是否承擔公司責任風險
2021-01-14規范的保密條款需包括哪些內容
2021-01-24攝影公司用動漫圖片侵權嗎
2020-12-31如何區分有限合伙人財產份額轉讓與合伙財產的轉讓
2020-11-30取保候審最快幾天放人
2020-12-31承兌匯票保證金可以查封嗎
2021-01-13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依據是什么
2021-01-02家庭冷暴力的類型
2021-01-22房屋中介負的法律責任都有哪些
2021-03-18成立小型勞務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2021-03-17試用期離職扣除成本培訓費違法嗎
2020-11-14勞動糾紛過多久失效
2021-01-16國際貨物運輸保險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2021-01-31侵權案件中人身險可否獲得賠償
2021-01-30什么是保險經紀人與代理人
2021-01-29保險責任怎么確定
2021-01-02簡述保險合同的基本條款有什么
2021-03-12保險合同變更中的三個關鍵詞
2021-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