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
根據我國《收養法》,收養棄嬰的收養人收養棄嬰,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第一,無子女;
第二,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第三,未患不宜入藥的疾病;
四是30歲以上。符合收養條件的棄嬰收養程序:
1。向發現棄嬰的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取得公安機關出具的接回棄嬰的報案證明;
2。到夫妻經常居住的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生育狀況和無子女證明;
3。同時,必須到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取得醫療機構出具的本人未患認為不應收養子女的疾病的體檢證明,并到您所在單位或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出具您的婚姻狀況、是否有子女、是否有撫養教育能力的證明,最后將上述證明、身份證、戶口簿送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在發現棄嬰的縣級辦理收養登記手續。根據《收養法》第八條規定,收養人只能收養一個子女。
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棄嬰和在社會福利機構找不到父母的兒童,不受收養人無子女、收養一個子女的限制;第十五條規定,收養找不到父母的棄嬰,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公告。
因此,根據《收養法》和民政部頒布的《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如果無法找到被遺棄兒童的親生父母,民政部門必須在登記前宣布找到親生父母;如果被遺棄兒童的親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不認領的,由民政部門辦理收養登記,發給收養登記證。
持領養登記證到公安機關辦理戶籍。
以上是關于如何收養棄嬰的知識,由律霸編輯編輯整理。如果您有更多疑問,可以咨詢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律師,也可以直接委托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幫助您走出法律困境。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掛靠在買賣合同是否有效嗎
2020-12-08環保超標有刑事責任嗎
2021-02-15對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應如何計算假釋考驗期
2020-11-08公證過的房子可以買賣嗎
2021-01-11申請書工傷認定要多長時間才能知道結果
2021-01-26工傷申請財產保全要錢嗎
2021-03-07通報批評是什么處分
2021-02-16婚前協議公證有哪些程序,該怎么辦理
2020-12-18單位是否有權收回員工集資房
2020-11-30侵權責任能否仲裁解決
2021-03-07提存貨物滅失的責任
2021-02-18工作地點和用工單位改變可否賠償
2020-11-08人身保險的概念應該如何理解
2021-01-24保險合同糾紛的訴訟時效是什么
2020-12-26開車碰到人保險怎么賠
2021-03-13交通肇事司機逃逸保險公司可否拒賠
2021-03-01保險對方全責如何理賠
2021-03-21責任限額與保險公司的賠償責任的聯系
2021-03-16為什么要為車輛買保險?
2021-02-25拆遷補償標準低,被拆遷人該怎么辦
2021-0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