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訴訟保全需要保證嗎?申請人不一定提供擔保的,法院可以在必要時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只有法院要求申請人提供擔保的,申請人才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不提供擔保的,不予受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九條的規定,當事人在訴訟中申請財產保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得要求擔保:(一)要求贍養費,贍養費、撫養費、撫恤金、醫療費、勞動報酬、工傷賠償金、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金;
(2)在婚姻家庭糾紛案件中遭遇家庭暴力和經濟困難;(3)人民檢察院提起的公益訴訟涉及損害賠償;
(4)因見義勇為侵權請求損害賠償;
(5)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保全錯誤的可能性小;(6)申請人為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經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及其分支機構批準的具有獨立償債能力的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二是訴訟保全的建議。通常是當事人的申請,在某些情況下,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據職權決定采取保護措施。當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是他的權利,在申請訴訟保全時,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供擔保,這是他的義務。當事人的申請符合訴訟保全條件并提供擔保的,人民法院應當對該財產作出裁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不必調查,但必須認真審查當事人的申請。訴訟保全一般是指當事人在起訴后、判決執行前或者起訴同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書面申請。口頭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記錄并附卷,由申請人簽名、蓋章。申請書和筆錄應當寫明請求訴訟保全的理由,保全標的物或者有關財產的種類、數量、價值、地點。在第二審人民法院收到提交的案件前,當事人轉移、隱匿、變賣、毀損財產,必須采取訴訟措施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財產保全裁定,并及時提交第二審人民法院。此外,判決生效后、執行前,當事人有轉移、隱匿、變賣、毀損財產行為,必須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也可以依照職權裁定財產保全。
訴前保全申請時間在起訴前,訴訟程序尚未啟動;訴訟保全申請時間在訴訟程序啟動后,人民法院判決執行前,執行開始后,訴訟保全不能適用。我們可以了解到,根據規定,訴訟保全申請人不一定提供擔保,只有在必要時才能進行擔保。法律中也有相關規定。我希望你能理解。以上均為律霸組織的相關內容。如果你有任何問題,可以咨詢律霸的律師。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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