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一切險是船舶營運保險的一種基本險種,投保人在投保時可以選擇使用。在船舶一切險下,保險人的保險責任大于船舶全損險,因此其保險費率大于船舶全損險。根據船舶保險條款,在船舶一切險項下,保險人應承擔被保險船舶因船舶全損保險規定的各種原因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以及以下責任和費用,但一切險不包括水漬險,即貨物潮濕不算在內。一切險包括共同海損和救助。保險人在共同海損和救助費用中的份額。被保險船舶被共同海損犧牲的,保險人應當賠償全部損失,不要求被保險人事先向其他各方要求分攤。船舶保險條款在《共同海損和一切險救助責任》中還規定,當所有分攤方均為被保險人或當被保險船舶空駛時,不存在其他分攤利益方時,共同海損理算應按照《北京理算規則》(第5條除外)或明確約定的類似規則處理。如同所有出資方不是同一人一樣,保險人應作出相應的賠償。目的是鼓勵被保險人積極救助被保險船舶,避免船舶全損共同海損是指在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產在同一海上航行中遇到共同危險。只有真正屬于共同海損的損失才由受益方分擔。因此,共同海損的成立應當具備一定的條件,即海上危險必須是共同的、真實的;共同海損的計量必須是有意的、合理的、有效的;共同海損損失必須是特殊的、不正常的,直接由共同海損要素的計量引起。共同海損要素包括:① 船舶將處于危險之中或在航行過程中遇到海難。情況緊急,船長必須采取措施維護船舶和貨物的安全② 海難和危險必須是真實的,而不是推測的③ 共同海損行為必須是人為和故意的④ 損失和費用必須是特殊的。例如,當船舶在強風中航行時,機械因超載而損壞,這不是共同海損;如果船舶擱淺,機械超載并因擱淺而損壞,則屬于共同海損⑤ 所采取的共同海損行動必須合理⑥ 為了共同利益,而不是為了船舶或一個貨主的單獨安全⑦ 共同海損后果直接造成的損失。例如,如果使用海水滅火,如果有燃燒痕跡的貨物被海水損壞,則不應將其計算為共同海損。完好無損但被海水損壞的貨物的損失應計為共同海損⑧ 共同海損行為原則上應由船長指揮,但在發生船長重病或被俘等事故時,應由其他人甚至敵國船長指揮。如果滿足上述七個條件,它也被視為共同海損,每次通信都是我們進步的象征。前面的內容已經介紹給你了,不排除你的疑慮已經完全消除。如果您的情況比上述情況更特殊,歡迎您咨詢律師。我相信你會得到一個理想的答案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二手房中介虛假宣傳能取消合同嗎
2020-12-28按揭買房程序有哪些
2021-01-04管轄法院的選擇方法有哪些
2020-11-09如何用法律來保護平等權
2021-02-02辦口罩廠需要哪些資質
2021-02-03域名搶注一審哪個法院管轄
2021-01-14自愿離婚協議書格式是怎樣的
2021-01-19兩個以上法院有管轄權如何處理
2020-12-26家暴屬于治安案件嗎
2020-12-28施工總承包單位要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嗎
2020-12-13集體土地可以進行流轉嗎
2021-01-072020年被隔離算工資嗎
2021-01-09應該加入產品責任強制保險條款
2020-12-12保險合同必須要有保險經紀嗎
2021-03-06旅游意外保險條款之保險合同的構成
2021-01-06旅行社責任險條款簡介
2021-01-30家財被盜未及時報案保險公司拒賠
2020-11-28保險理賠的車輛報廢標準是什么
2021-03-01關于保險欺詐的載體是如何的
2021-02-03土地承包合同怎樣符合國家土地政策標準
2021-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