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合同保全?(一)合同保全制度,是指為防止因個人財產減少不當而損害債權實現而依法設立的保護債務人責任財產的法律制度。具體包括債權人代位權制度和債權人撤銷權制度。其中,債權人代位權主要集中在債務人的消極行為上。當債務人有權行使而不行使,影響債權實現時,法律允許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向第三人行使債務人的權利;債權人的撤銷權集中于債務人的積極行為。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而減少財產,損害債權實現時,法律賦予債權人起訴法院撤銷債務人行為的權利。債權人有代位權和撤銷權的,可以用來保全債務人的全部財產,增強債務人履行債務的能力,實現其合同債權的目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七十三條和第七十四條分別規定了債權人代位權制度和債權人撤銷權制度。《規定》內容雖然相對簡單,但填補了我國民事立法的空白,意義重大。(2) 區分撤銷權行使的客觀要件和主觀要件。< 1. 客觀要件的行使要求債務人對已經或者將要損害債權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財產實施一定的處分。處分財產的行為主要包括放棄到期債權、無償轉讓財產、設置財產抵押權、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等,債務人以上述不正當或者非法的方式轉讓財產,導致債務人破產事實明顯損害債權人合法權益的,債權人可以行使撤銷權。這意味著債務人處分財產或者債務人、第三人實施民事行為時,具有惡意故意,即明知該行為損害合法債權,但仍堅持。這里,一方面,債務人必須具有惡意,即債務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處分財產將導致其無力償還債務,從而侵害債權人權益,但仍然實施該行為;另一方面,要求第三人具有惡意,即:,當債務人以極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時,第三人將無法償還債務。我們知道過戶損害了債權人的權益,但我們仍然堅持完善行為,主觀惡意也顯而易見。總之,合同保全在商業關系中具有重要意義。在許多情況下,合同保全是維護合同作為日常生活中法律關系的重要一步。如果您對相關問題有疑問,或有類似問題無法解答,建議咨詢專業律師,以保護您的合法權益。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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