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爭議時是否可以中止合同(合同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除非雙方同意,否則不符合合同條件。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六十八條的規(guī)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有確鑿證據(jù)證明對方當事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的;(二)轉移財產、提取資金逃避債務的;(三)喪失商業(yè)信譽的;(四)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第二,如何判斷是否構成遲延履行合同,又稱債務人遲延履行或者逾期履行,是指債務人可以履行,但在履行期屆滿時不履行債務的現(xiàn)象。構成遲延履行的,一是存在有效債務;
二是能夠履行;
三是債務履行期屆滿后,債務人不履行債務,不包括不當履行或其他不完全履行(如履行地點不當);
第四,債務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履行期限對是否構成遲延履行具有重要意義。具體而言,可分為三種情況:履行期限明確、履行期限不確定和履行期限不明確。(一)有履行期限的,履行期限屆滿,是指履行期限屆滿。上述原則也有例外。首先,關于追債,即債權人到債務人住所要求履行債務。根據(jù)《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除貨幣給付債務和不動產交付債務外,“其他標的物應當在履行債務的一方所在地履行”,債權人不收取的,不因履行期限的長短而遲延債務人履行性能。第二,其他需要債權人協(xié)助的債務,如債務人交付標的物需要債權人收受的情形。對這種債務,即使有明確的期限,債權人不到債務人所在地催收債務,或者債權人給予必要的幫助,履行債務的期限也不會使債務人遲延。最后,債權人行使權利的法律途徑只有一種,即“提示”債務人。持票人應當在票據(jù)當事人的營業(yè)場所或者住所對票據(jù)債務人行使票據(jù)權利(《票據(jù)法》第十六條)。債權到期,債務人不提示的,不存在債務人遲延的問題。(2)合同中有不確定的期限,例如規(guī)定某人在死亡之日支付某物。中國法律沒有明文規(guī)定。原則上,延遲履行發(fā)生在債權人通知或債務人知道期限即將到來時。但是,根據(jù)誠實信用原則,債務人履行債務需要合理期限(寬限期)的,可以有例外。(3) 履行合同期限不明確的,債權人可以隨時請求債務人履行合同,但應當給予債務人必要的準備時間。債務人逾期不履行的,構成遲延履行。債務人承擔遲延賠償責任是必要的條件。三是最新消息(民法典將于1月1日生效,2021年)
民法典第527條
首先履行債務的一方當事人有確鑿證據(jù)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二)轉移財產、提取資金逃避債務的;(三)喪失商譽的;(四)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當事人無明確證據(jù)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有爭議時是否可以推遲履行合同?如果有爭議,需要暫時履行合同,雙方最好先協(xié)商達成協(xié)議,再開始推遲履行合同。如果一方想推遲履行合同,而另一方不同意,這時該怎么辦?為了自己的利益,最好和律師商量一下律師網(wǎng). 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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