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婚后簽訂的放棄財產權協議是否有效(《民法通則》有效期限:2020年12月31日)
婚后簽訂的放棄財產權協議由雙方自愿簽訂。當事人雙方均具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協議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共秩序和良好習慣。
2。婚前財產協議需要公證嗎?
現行婚姻法及其解釋規定,結婚登記前雙方共有的財產歸一方所有,不因雙方結婚而改變所有權。比如婚前登記在一方名下的不動產,婚后不會轉為共同財產。因此,對于數額較大的財產,為了準確劃分所有權,夫妻可以訂立婚前財產協議。公證是一種國家司法行為,即通過國家證明其真實性和合法性。因此,公證具有較高的法律效力。婚前財產協議通過公證更為可靠。但如果沒有公證,只要是合法簽字的,也是有效的。因此,夫妻的婚前財產不需要公證,但公證后的婚前財產協議更為可靠。
3。最新消息(民法典將于1月1日生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條件】民事法律行為符合下列條件的,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意思表示真實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社會治安和良好習慣。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婚后,夫妻雙方簽訂協議放棄產權。本協議由雙方自愿簽署。當事人雙方都有民事行為能力。協議內容未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協議有效。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你可以去律霸咨詢。律霸有一位專業律師為你解答。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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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楊勇軍律師,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員,山東統河律師事務所副主任,原濟南軍區空軍法律顧問處主任、司法辦主任,空軍優秀律師,中共黨員,曾任濟南軍區空軍法律顧問處主任、濟南軍區空軍政治部司法辦主任,擔任多個機關事業單位法律顧問,多次參與重大建設項目合同審查,在軍隊期間每年帶領法律骨干深入基層部隊開展法制教育,本人多次被空軍表彰為“優秀律師”,多次被市、區司法行政部門評為優秀律師,所領導的法律顧問處多次被空軍評為“先進法律顧問處”。已有十多年執業經歷,涉及民事、刑事、行政等各類案件,法律理論功底深厚,實踐經驗豐富。曾在中國軍法、山東法制報、法制與社會、天涯論壇、今日頭條等多家報刊網絡發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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