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員工以書面形式辭職的,30日后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解除后可以確認勞動關系的終止。《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勞動者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五十條【勞動合同終止后雙方的義務】勞動合同終止時,用人單位應當出具勞動合同終止證明,并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工人應根據雙方協議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應當在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解除的勞動合同至少保存兩年備查。(1) 企業不得裁減下列人員: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經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的;
3。孕期、產期、哺乳期為女職工的。集體合同和勞動合同不得減少;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下列人員不是自愿的,一般不應該被企業裁減:
1。在本單位連續工作10年以上,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2。連續20年以上在本單位工作,男50歲以上,女40歲以上的;<3;<4。現役軍人配偶、烈士遺屬(配偶)、市級以上勞動模范、殘疾人配偶、僑眷;<5。參加集體合同協商的職工代表。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勞動者書面辭職的,30日后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解除后可以確認勞動關系的終止。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您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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