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利益保險人投保的保險標的是受保險人保護的標的。但是,被保險人(投保人)投保的不是保險標的本身,而是被保險人在保險標的中的利益。這種利益稱為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沒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國際貨物保險和其他保險一樣,被保險人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在國際貨物運輸中,這種保險利益體現在保險標的的所有權和承擔的風險責任上。對于FOB、FCA、CFR和CPT,貨物通過船舷的風險應由買方承擔。一旦貨物丟失,買方的利益就會喪失,因此買方有保險利益。因此,買方作為被保險人,應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合同在貨物通過船舷后生效。買方在貨物越過船舷前沒有保險利益,因此不在保險人的保險范圍之內。在CIF和CIP的情況下,保險是賣方的合同義務。賣方擁有貨物的所有權,當然也有保險利益。賣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合同自貨物在啟運地裝船后生效。保險業將海上貨物運輸風險分為海上風險和外部風險。風險是損失的原因。海洋風險包括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
自然災害只指惡劣天氣、雷電、洪水、流冰、地震、海嘯等人類不可抗拒的災害,而不是一般自然力造成的災害。
船舶擱淺、擱淺、沉沒、碰撞、火災、爆炸、失蹤等事故是具有明顯海洋特征的重大事故。
B.外部風險
外部風險是指除海洋運輸風險以外的各種風險,分為一般外部風險和特殊外部風險。
一般外部風險。指盜竊、破損、滲漏、污染、濕熱、異味、銹蝕、鉤損、數量不足、淡水、雨水等。
特殊外部風險主要是指因軍事、政治、行政法律法規等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風險。如戰爭、罷工、未交貨、拒收等損失海上貨物運輸的損失又稱海損,是指在運輸過程中由于海上風險造成的貨物損失。平均數還包括與航運有關的陸運和內河運輸過程中的貨物損失。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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