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被征收人未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搬遷的,征收部門應當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并將拆遷補償款匯入專用賬戶?!?a href='http://www.7756740.cn/buchang/1.html' target='_blank' data-horse>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房屋征收部門未在征收補償方案規定的期限內與被征收人達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權屬不明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向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報告,按照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補償的,補償方案應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作出補償決定并予以公告。賠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賠償協議的有關事項。被征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不搬遷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強制執行申請書應附有補償金額、專用賬戶存儲賬號、產權交易用房和周轉房的位置和面積等,根據規定,我國房屋拆遷補償項目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1,補償被征收房屋的價值;
2,補償被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和臨時安置;
3,補償被征收房屋造成的生產經營損失;
4,補貼和獎勵。因此,當你與拆遷人簽訂補償協議時,如果對方給出了補償方案,你應該核對這些項目周圍的具體金額,如果是錯誤的,你應該及時告訴對方。不過,如果你現在已經確認了賠償協議,你也可以及時找到缺失的東西進行賠償。
如果雙方協商不成,給您造成實際損失,建議您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1。如果你只是說一個好的補償計劃,還沒有簽署協議,那么這種情況稍微好一點。您現在不應該簽署任何安置協議,以避免違約造成的損失。因為一旦你簽了協議,如果你食言,你就違反了合同。即使合同對你不利,你在維權的時候也要找到這方面的證據。所以,只要你還沒簽協議,就盡量不要簽。
2。簽訂協議后對拆遷補償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裁定或者行政復議,要求重新制定拆遷補償方案。
3。申請行政復議仍不能解決爭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解決賠償爭議。上述知識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的回答。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被征收人未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搬遷的,征收部門將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將拆遷補償款匯入專用賬戶。如果您需要法律幫助,歡迎您到律霸進行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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