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被拆遷房屋是夫妻婚前財產。有兩種情況。根據被拆遷房屋的性質和安置方式的不同,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可以“拆還”。這種情況應視為一方的個人財產,這只是婚前個人財產形式的一種轉變。如果在安置過程中,夫妻雙方支付的新增購房面積部分費用,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出資,在認定該房屋屬于一方個人財產的同時,應返還給另一方。另一種情況是,被拆遷房屋為集體土地,安置時按“人頭”計算面積。當然,夫妻雙方都享有一定比例的安置面積。對于加購面積,如果用被拆遷房屋面積抵減的,屬于被拆遷房屋所有人;如果夫妻雙方支付部分房款購買的,雙方各占一份加購面積;如果屬于“抵減加現”相結合的方式,有必要確定相應的比例,然后再拆分。第二,被拆遷房屋是夫妻一方父母的財產。只要雙方都享有安置面積,雙方都有一定份額的被拆遷房屋產權,無論被拆遷房屋登記在父母名下還是夫妻名下,如果登記在夫妻名下,如果父母沒有明確是否是贈與一方的,應視為贈與夫妻雙方的,那么以夫妻一方名義登記的被拆遷房屋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三是被拆遷房屋是夫妻雙方婚后共同建造或者購買的。
如果夫妻雙方的房屋都面臨拆遷,安置房的分配會因住房條件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相信通過以上的整理和總結,我們有了一些認識。根據自己拆遷房屋的情況,可以找到不同的房屋分配方案的拆遷安置房。如果您有任何其他問題,也可以向律霸在線咨詢服務尋求幫助。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借款合同與抵押合同誰是主合同
2021-01-31醫療事故中的過失是如何的
2021-03-10征地安置補償費如何支付
2021-03-12電動車過渡號牌能用多久
2020-12-24公司承包給個人清潔還需為承包人買五險嗎
2020-12-02前妻的孩子沒有扶養關系有繼承權嗎
2020-12-17中小企業的合同風險有哪些
2021-03-17營業執照年審程序是怎樣的
2021-02-21澳門居民在內地結婚需要哪些手續
2021-01-06經濟賠償金有上限嗎
2020-11-22代位繼承是否適用于遺囑繼承
2021-02-26尋釁滋事被行政拘留后還能再追訴嗎
2020-12-11央行下發通知2016年4月1日起網銀轉賬將免費
2021-03-22配偶成為法定繼承人需滿足什么
2020-12-21什么情況勞動合同可以中止
2021-01-30公司股東的工資是勞動爭議嗎
2021-01-20人壽保險重要性及功能有哪些
2021-03-17車輛出險保險索賠技巧
2020-11-11保險合同有什么特點
2020-12-30保險應當依法繳未簽合同應該怎么樣的
202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