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后購房,提取公積金的證明材料有哪些?
1。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合同或協議(正本和副本);
2。房屋所有權證(私有產權房屋所有權證、公有房屋使用權證、農村房屋基地使用權證原件及復印件);
3。購房發票或收據(原件和復印件)。繳存人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
2)提取配偶住房公積金,房屋歸夫妻所有或者共有時,并提供身份證、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3)提取住房公積金時,應提供介紹信或委托辦理人身保險的專用管理人證,代理人應提供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委托人的有效委托書(經公證處公證的委托書);
5)。繳存人出示省中央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無住房公積金聯名卡的繳存人退回單位賬戶,而無聯名卡的儲戶應退回單位賬戶,銀行應向儲戶所在銀行提供包含具體銀行賬戶信息的銀行儲蓄卡(存折);
6)。房屋地址在本市行政區域以外的:必須在存款人本人及其配偶的戶籍所在地提供房屋地址;住房地址必須提供儲戶本人或配偶工作所在地單位公章的工作證明。提取省級公積金應注意什么?
1。儲戶家庭在一個自然年度內有購買、建造、改建、大修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等多種住房消費行為,只能選擇一套住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
2。同一住房已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且住房公積金不能再同時提取首付。購房貸款還貸12個月后,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支付購房貸款本息。無房屋所有權且非房屋所有人配偶的存款人,不得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款或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4。繳存人的戶口所在地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住房地址為繳存人本人、配偶住所地或者工作地點。
5。如果儲戶個人信息有誤,可以更正后處理。除注銷個人賬戶外,住房公積金提取最低額度為100元。
7。上述提取只能申請一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提取方式適用于2018年5月3日以后的住房消費行為。符合條件的,可在取得購房發票或收據后12個月內申請提取,提取金額不得超過開具購房發票或收據的上個月儲戶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不得超過實際支付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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