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未經當事人申請,就房屋拆遷補償安置達成協議的,新《條例》第十六條規定的房屋拆遷補償過低怎么辦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應當作出裁定。房屋拆遷行政主管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決定。裁定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當事人對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達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拆遷人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被拆遷人貨幣補償或者提供安置、周轉房屋的,在訴訟期間不得停止執行。根據土地性質,房屋拆遷補償可分為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和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兩種。
以前,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分別由《拆遷條例》和《土地管理法》規定。城鄉兩種不同的土地權利適用于兩種不同的補償制度。2011年新頒布的《征收條例》適用于城市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集體土地的拆遷仍依據《土地管理法》,導致房屋征收與補償相同,而城鄉之間適用不同的法律法規,導致立法和執法不公。為解決城鄉征收補償制度不一的問題,正在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將參照《征收條例》確立的基本原則,國有集體土地有望實現同價同權。根據房屋用途,拆遷補償可分為住宅房屋拆遷補償和非住宅房屋拆遷補償兩種。
住房的使用取決于兩個方面:一是土地的使用,它決定了住房的使用方向;二是規劃設計的使用,它決定了住房的使用內容。”“住宅”是居住用房,“商業服務用房”是商務用房和居民生活用房。它們是兩個完全不同的目的。就是房屋用途的不同,在設計規劃和建筑結構上有不同的價值,所以拆遷補償也不同,所以要分開處理。
隨著城市的不斷發展,拆遷不可避免。如果你認為被拆遷人給予的補償低于你的預算,可以參考利巴網整理出的相關法律知識,估算你的房屋價值,通過法律程序維護自己的利益。如果房屋拆遷補償過低,我們該怎么辦?小編現在就帶你去找解決辦法。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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