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房屋拆遷補償安置總則:被拆遷房屋的用途和建筑面積,一般以房地產證、農村宅基地使用證或者建筑批準文件的記載為準。記錄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以實際面積為準,但依法確認的違法建筑除外。征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建設批準文件,新房已竣工的,對新房給予補償,應當拆除但未拆除的舊房不予補償。征地公告時,被拆遷人已取得房屋建設批準文件,但新房屋尚未竣工的,被拆遷人應當立即停止房屋建設。具體補償金額可以參照房屋建設批準文件的內容,也可以由拆遷當事人協商確定。臨時建筑在批準期限內拆除的,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3。一般來說,對應當無償拆除的違法建筑、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以及征地公告后擅自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不予補償。
4。在同一拆遷范圍內,既有國有土地又有集體土地的,在國有土地范圍內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安置,按照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規定執行;在國有土地范圍內被拆遷房屋的補償安置集體土地征用按照集體土地被拆遷房屋補償安置的規定執行。地方性法規按照《城市房屋拆遷條例》執行的,從其規定。(3) 房屋補償安置條例(一)被征地村或者組織制度被撤銷的村民小組的補償安置(二)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或者交換與貨幣補償同等價值的產權房。
貨幣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一般為:(被拆遷房屋建安重置單價并入新建+同區域新建多層商品房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底價+價格補貼)×萬元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
被拆遷房屋評估采用重置法的,由建設單位委托具有房屋拆遷評估資質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將建筑、安裝重置單價合并為新的建筑、安裝重置單價;基準價同一地區新建多層商品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土地使用權和價格補貼標準,由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土地市場情況確定,并制定公布。
2、未撤銷的土地或村組制度的補償安置。
現行規定,被拆遷人拆遷未轉為城鎮戶籍的城鎮居民家庭,應當給予補償:
(一)具備適當建房條件的,被拆遷人可以在農村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中心村或者居民點申請新建住房。并得到相應的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為:(被拆遷房屋建安重置單價合并為新建+價格補貼)×被拆遷房屋建筑面積;被拆遷人使用新宅基地的費用,由建設單位支付給村或者村民小組。被拆遷人申請宅基地上新房的審批程序,按照國家和當地農村住房建設的有關規定執行。
(2)對于不具備異地安置房建設條件的地區,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交換與貨幣補償價值相同的產權房。被拆遷人不得申請宅基地新建住房。
3。房屋拆遷的其他補償項目:
拆遷人應當補償過渡期內的搬遷補助、設備搬遷費、臨時安置補助,并自過渡期屆滿之日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補償的原則應當是保證被拆遷人的生活水平不因拆遷而降低。4非住宅房屋拆遷補償1。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與其他單位和個人以土地使用權、合資經營等形式聯合舉辦的企業所有的非住宅房屋拆遷。,貨幣補償金額的計算公式為:被拆遷房屋建安重置價款+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成本。當事人對被拆遷房屋的建安重置價款和取得相應土地使用權的成本未達成協議的,由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其他補償:對被拆遷人還應補償下列費用:
(1)設備搬遷安裝費按國家和本市規定的貨物運輸價格和設備安裝價格計算。
(2)不能恢復使用的設備,按重置價格并入新結算費用。(三)拆遷停產停業給予適當補償。
4。對其他非住宅房屋、住宅附屬大棚和其他地上構筑物的補償,按照當地地上附著物標準執行。你知道嗎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有房貸的夫妻離婚程序
2020-11-15醫療損害賠償起訴狀范文
2021-01-26環評未驗收如何處罰
2021-03-10股權激勵可否抵押擔保
2021-02-20同一行政處罰應當間隔多長時間
2021-01-30交通肇事可以假釋嗎
2021-01-31取保候審期間是否停職
2021-01-27什么叫做婚姻自由
2020-11-12要具備哪些條件才可以起訴離婚
2020-11-25執行立案說明已經在執行了嗎
2021-01-18享受工亡賠償標準情形
2021-03-07調崗方式有哪些
2020-11-16勞動爭議仲裁可以代替離職證明嗎
2020-11-18家庭財產兩全保險條款范本
2021-03-11保險應當依法繳未簽合同應該怎么樣的
2020-12-20交通全責保險賠多少錢
2020-11-10土地承包方式有哪些
2021-03-25土地出讓金每次交易都交嗎
2020-12-06最全的土地出讓方式有哪些
2021-02-11拆遷補償時,產權置換和貨幣補償選擇哪種更好
2020-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