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使用稅的稅率需要繳納嗎?土地使用稅的征收對象不是集體土地,因此不需要繳納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市、縣、鎮、工礦區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實際占用土地面積,由地方稅務機關按照規定征收的一種稅。由于土地使用稅只在縣級以上城市征收,故又稱城市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稅是以土地面積為征稅對象,向土地使用者征收的以有償占用為特征的行為稅。土地使用稅只在縣級以上城市征收,城市地區不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稅的征收范圍為市、縣、鎮、工礦區等,其中市是指經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城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建制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建制鎮;工礦區,是指工礦相對發達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商業,人口相對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鎮標準,尚未建鎮的。工礦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市、縣、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土地使用稅采取一系列不同的稅種,大、中、小市縣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稅額不同。為防止長期不使用、限制多占土地而征用土地,可在規定稅額的2-5倍范圍內加稅。公園、名勝古跡、寺廟、文教、衛生、社會福利等單位用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鐵路、機場、港區、車站、交通、水利管理用地,農林牧業用地,漁業、水果生產基地和個人非經營性住房建設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稅。為鼓勵利用荒地、灘涂等土地,對批準整治的土地和改造后的荒地,給予10年的免稅。土地使用稅的征收對象。土地使用稅只在縣級以上城市征收,非征收地區城鎮用地不征稅。城市土地使用稅的征收范圍為市、縣、鎮、工礦區等,其中市是指經國務院批準的城市,包括市區和郊區;縣是指縣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鎮;建成鎮是指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的建成鎮;工礦區是指工商業相對發達、人口相對集中的大中型城鎮,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鎮標準,但工礦企業所在地未建鎮的。工礦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市、縣、鎮、工礦區的具體征稅范圍,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土地使用稅采取一系列不同的稅種,大、中、小市縣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稅額不同。為防止長期不使用、限制多占土地而征用土地,可在規定稅額的2-5倍范圍內加稅。公園、名勝古跡、寺廟、文教、衛生、社會福利等單位用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鐵路、機場、港區、車站、交通、水利管理用地,農林牧業用地,漁業、水果生產基地和個人非經營性住房建設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稅。為鼓勵利用荒地、灘涂等土地,對批準整治的土地和改造后的荒地,給予10年的免稅。土地使用稅,是指在市、縣、鎮、工礦區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按照實際占用土地面積,由地方稅務機關按照規定征收的一種稅。由于土地使用稅只在縣級以上城市征收,故又稱城市土地使用稅。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外商投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或者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取得和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一個外延很廣的概念。這里的土地包括農用地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閑置土地使用權。2011年1月,“土地使用期滿后將無償收回土地”的消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和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律法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我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包括劃撥、轉讓、租賃、分享等。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
如何在稅前扣除以前年度的土地稅?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納稅處理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年第15號),企業對以前年度實際發生的未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或者少扣除的費用,經專項申報說明后,準予予以彌補,扣除額計算至項目發生當年,但有追溯期限的確認不得超過5年。因上述原因多繳的企業所得稅,可以在追溯確認年度的應納稅額中扣除。不足抵扣的,可以延期抵扣或者在以后年度申請退稅。虧損企業彌補以前年度未扣除的企業所得稅前費用,或者確認后彌補虧損的,應當先調整該費用所屬年度的虧損額,然后按照彌補虧損的原則計算下一年度多繳的企業所得稅,并依照前款規定處理。土地使用稅征收時間:根據《城市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規定,城市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納稅期限由各省人民政府確定,自治區、直轄市。(向貴企業稅務管理人員詢問如何分期繳納);以出讓、轉讓方式有償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受讓人應當自合同約定的土地交付時間后的次月起繳納城市土地使用稅;合同未約定土地交付時間的,出讓人應當繳納城市土地使用稅受讓人應當自合同簽訂后次月起繳納城市土地使用稅。(根據《城市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的這一規定,結合你單位的情況,從2009年12月起開始申報納稅);城市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土地面積為基數,土地面積計量標準為每平方米。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1。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量土地面積的,以測量面積為準。
2。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頒發的土地使用證的,以該證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尚未頒發土地使用證的,土地面積為10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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