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土地使用證自動續期?根據《物權法》的規定,住宅產權70年后將自動續期,而對于其他類型的土地如何續期則沒有明確的政策。土地使用期限屆滿后,一般以誰使用誰付費為原則。期滿后,應當向國土資源部門提出申請,由國土資源部門組織評估機構進行地價評估,確定應繳納的出讓金數額。如今,很多開發商為了利益最大化,往往追求市場熱點,這就導致一些房地產建設過程中土地性質發生變化,有的在工業用地上建房;有的在住宅用地上建房,等等。這些做法將涉及土地使用期限和土地出讓金問題。從現實來看,一般來說,購房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而國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因此,因開發商“曬地”造成的土地使用壽命損失往往轉嫁給購房者。一般來說,70年是國家規定的期限。70年后,國家可以收回并補償你。你也可以交土地出讓金繼續使用。如果房屋使用權的性質不是住宅,就要看原土地出讓合同是如何約定的。有三種可能性:
1??衫m期,需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不能續期的,收回土地使用權,對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給予補償;
3。不能續期的,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1990年5月19日國務院令第55號)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長期限按照下列規定確定:目的:
1。住宅用地70年;
2。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及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外商投資企業,依照法定程序或者約定,對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取得和處分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是一個外延很廣的概念。這里的土地包括農用地使用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和閑置土地使用權。2011年1月,“土地使用期滿后將無償收回土地”的消息引起各方關注。土地使用權和土地所有權是土地法律法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權是我國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體現。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包括劃撥、轉讓、租賃、分享等。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是指農民集體土地使用者依法使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權利。土地使用權期限,是指土地交易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權期限。土地使用權期限的長短直接影響到土地的使用年限和相應的土地收益。如果確定土地年收入,土地使用年限越長,土地總收入越多,土地利用效率越高,地價也會相應上漲。因此,可以通過對使用權的修改,消除因使用權不同造成的價差。式中:
k——比較案例期至被評估土地使用期的期間修正系數;
R——土地折減率;
m——被評估土地使用權期間;
n——比較案例期的土地使用權期間案例。
(2)用期限修正系數對交易案例的地價進行修正,即:期限修正后的地價=比較案例的地價×K
案例:如果比較案例的成交價格為500元/平方米,則對應的土地使用權期限為500元/平方米使用年限為30年,評估年限為20年,本市土地減少率為8%,則年限修正如下:
年限修正地價=500×1-1/(1+8%)20/[1-1/(1+8%)30]=436.06元/M
那么,在當今社會,土地的使用涉及到方方面面。如果您對土地使用證自動續期有任何法律問題,您可以咨詢以下專業律師:律師網. 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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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2017年畢業于浙江大學法律系碩士,執業以來一直辦理刑事案件。2018年1月至2019年7月在紹興市嵊州市執業,2019年7月開始在杭州市專業刑事所浙江靖霖律師事務所執業,2019年12月成為浙江靖霖律師事務所授薪合伙人,2020年3月被派駐到浙江靖霖(紹興)律師事務所擔任副主任一職,執業以來憑借深厚的法學功底,積累了豐富的人生閱歷和精湛的執業水準、良好的職業道德,在浙江各地具有廣泛、良好的社會資源,得到客戶的一致好評。其為人正直、誠實守信、認真負責,多年來將理論與實踐相結合,辦理了一大批在國內或省內具有重大影響的刑事案件,曾為多名重大刑事案件被告人成功做無罪辯護、死刑立即執行案件改判為死緩的成功案例。累計辦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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