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土地使用證需要哪些資料?
A、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b、法人代碼證(復印件);
C、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D、規劃許可證及規劃紅線圖;
e、企業入園協議書(復印件);
F、出讓地塊邊界圖;
G,地塊邊界圖;
G,地塊邊界圖;
e,企業入園協議書(復印件);
F,出讓地塊邊界圖;
G,地塊邊界圖;
H,競價、拍賣、掛牌信息及成交確認;
I,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J《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繳納證明》(現場查驗原件);
k《契稅繳納證明》;
L《土地審批表》;第十一條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人民政府登記注冊在縣一級,并頒發證書,以確認所有權。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發證,確認建設用地使用權。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發給使用權確認證書;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國務院確定。
為確認林地、草地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確認水面、灘涂的養殖使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的有關規定,分別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十二條依法變更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第十三條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第十五條國有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用于農、林、牧、漁業。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農、林、牧、漁業生產。發包人和承包人應當訂立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三分之二以上村民會議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批準,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
關于“土地使用證需要哪些信息”的問題,土地使用證非常重要。如果有人丟失了土地使用證,應該及時補發,以免久而久之被別人否定,土地很受歡迎。沒有土地使用證,別人會關心你的土地。你可以向律師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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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本人現執業于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研究生學歷,有著豐富的辦案經驗,經辦過很多的民事糾紛,包括經濟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勞動糾紛、婚姻繼承、交通事故糾紛。在刑事辯護領域,也取得了很多的取保候審,緩刑,罪輕辯護等成功的案例。本人有著扎實的理論基礎,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和法律實務經驗,工作中有著高度的責任感,為客戶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努力為客戶解決問題,不讓客戶多花一分冤枉錢!目前,張留紅律師有固定的合作團隊,在辦案過程可以利用一切資源為客戶尋求真正具有建設性的解決方案,真正做到了只要客戶委托了我們團隊的任一個律師就相當于擁有了本團隊全部律師資源,可以得到所有團隊律師的幫助,從而使客戶的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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