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買房時為什么要交土地出讓金?
商品房,開發商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并已按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土地出讓金;出售商品房時,他還將相應區域的土地出讓金計入房價成本,分攤給購房者。也就是說,買受人已經支付了購買該房產的土地出讓金。但是,買受人購買商品房后,不能永久使用土地,因為土地轉讓受年限限制。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條例》,居住用地最長出讓年限為70年,工業用地最長出讓年限為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最長出讓年限為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業主只有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才能合法使用土地和房屋。在此提醒購房者:購房時應仔細詢問土地使用年限。過去有購房者反映,他在商住樓買了房子,簽訂合同后才發現土地性質是綜合用地,只能使用50年。
如果買受人購買了持有土地轉讓證的二手房,買受人無需再付款,因為出賣人已經支付了土地轉讓費。不過,在購買這類房產的過程中,還是需要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比如,所購房屋原使用年限為70年,出賣人轉讓時已使用30年。那么購房人拿到房子后只能再使用40年,而不是70年,超過期限后還要補交房款。土地出讓金的計算方法是什么?土地出讓金,是指國家在一定時期內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土地使用者作為土地所有者而征收的土地權益。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發生出讓、抵押等市場行為的,必須辦理出讓手續,繳納出讓金后,方可辦理土地登記。如何計算土地出讓金?讓我告訴你土地出讓金的正確計算方法如下:
公式:補地價(元)=網格點樓面標準地價(元/m2)×容積率修正系數×10%×掛牌房屋建筑面積×年修正系數
(1)有一個實際值成交價格,且不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成交價格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2)劃撥土地使用權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3)以上方式計算的土地出讓金金額,土地使用權受讓人有異議的,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土地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并按評估價格的40%計算土地出讓金。(四)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占地價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按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折算為市場地價,再按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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