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宅基地買賣糾紛。當農民之間發生宅基地所有權糾紛時,雙方應尊重歷史,謙虛相待,協商解決。如果談判成功,最好簽個協議。雙方達成的協議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不得損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權益;
2。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或者雙方可以向當地鄉(鎮)政府或者土地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
申請辦理時,應當書面說明:申請人和對方的名稱、地址;辦理申請的事項、具體要求和理由,以及爭議地塊的示意圖;有關證據及其來源、名稱,證人的工作單位或地址。受理機關收到申請后,應當在十五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決定接受申請的,應當在10日內將申請書副本送交對方。對方應當自收到申請書副本之日起30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逾期不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辦案決定。受理機關決定不予受理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3。如果鄉鎮不受理申請,雙方可直接向縣政府或國土資源局提出申請。符合驗收條件的,可以指定驗收或者直接驗收。受理機關可以先行調解宅基地權利糾紛;調解無效的,應當作出處理決定。當事人對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決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級處理機關申請復議,也可以自收到決定之日起三十日內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上級處理機關收到復議申請后,應當在三個月內作出復議決定。當事人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復議決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在爭議解決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宅基地的現狀或損壞其房屋。如果你在這個過程中需要律師的幫助,你可以在線聯系律師。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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