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規定,婚前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婚后取得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前買房,房子的名字就屬于你了。如果婚后買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離婚,你必須分享對方一半的財產,即使對方沒有花一分錢買房子。婚后,父母出資為雙方購房的,除父母明確表示是對一方的贈與外,應當確認為對雙方的贈與。
如果丈夫的父母出資購買了房子,并且沒有明確表示房子是給夫妻的,那么房子就是給丈夫的。但是,如果丈夫的父母在婚后完全購買了房子,并且沒有明確表示房子是給丈夫的,那么房子就給了夫妻,這是夫妻的共同財產。三是一方婚前購房,婚后共同還貸;《若干問題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婚前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的,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以共同財產還貸,房產登記在首付款支付人名下的,離婚時由雙方協議辦理。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該房地產屬于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支付的金額及相應的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由產權登記的一方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補償給另一方。如果房子登記在男方名下,女方也交錢,那么分手時房子屬于男方,男方應該把錢還給女方。這里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女方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她已經付了房款。如果沒有證據,就很難得到保護。
2。房屋登記在兩人名下,但份額未記載在產權中,雙方未另行約定份額的,為一人共有財產的一半。
3。如果寫了兩個人的名字,約定了分配比例,一方需要支付另一方的首付,房屋增值部分按照出資比例進行分割。
婚前全額購買的房屋歸購房者所有,婚前貸款購買的房屋和婚后返還的部分歸夫妻所有。很多女性沉迷于房產證上沒有自己的名字,這讓她們覺得沒有安全感。在許多還沒有買房的人中,有自己的房子而不用租房是多么幸運啊。而且,如果男方婚前把所有的錢都買了房子,還可以省去還貸的壓力,你的工資也可以用來投資理財,可謂兩者兼備。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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