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購買商品房,必須按照《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簽訂認購、訂購、預定協議,并以書面形式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僅以口頭合同的形式成立,難以確認。如有重大誤解或明顯不公平之處,可申請取消或更改。
由于所謂的“定金”不存在,合同中沒有收據,所以現在的證據只能視為預付款。所以我們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要求退錢。畢竟,你是通過朋友的關系。協商退款是可行的。如果協商不成,我們也可以起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商品房認購、訂購、預定協議》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出賣人已按約定接受購房款的,應當將該約定變更為商品房買賣合同。根據《合同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下列合同: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當事人以欺詐、脅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險,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合同的,受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當事人的變更請求。第二,如果決定買房,可以和開發商協商,按現在的價格購買。當然,對方很難同意,但現在房價看跌,對方也會判斷情況。畢竟,現在現金流對開發商來說更為重要。
第三,國家調控仍將繼續,價格仍有下調空間。第四,夫妻雙方最好與親友認真討論有關規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銷售商品房時,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買受人應當訂立書面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載明下列主要內容:(一)當事人的姓名、住所;(二)商品房的基本情況;(三)商品房的銷售方式;(四)商品房價格、總價、付款方式、付款時間的確定方法;(五)交付條件和日期;(六)裝修、設備的標準承諾;(七)交付承諾及相關權利,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道路、綠化等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利益和責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產權歸屬;
(9)面積差異處理;(十)產權登記有關事項;(十一)爭議解決辦法;(十二)違約責任;(十三)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以上是小編為您整理的相關知識。相信通過以上的知識你已經有了一個大致的了解。如果你的情況更復雜,律霸還為律師提供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參加法律咨詢。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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