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合同首先要注意事項,合同無效、履行不力等。常見的案例有:房屋產權共有人未經其他共有人同意將房屋出售;職工未告知單位就將單位產權公房出售;房屋納入拆遷范圍,導致房屋無效等法律后果買賣合同中,不能交付和履行或者不能辦理過戶手續,導致第三人或者買受人將出賣人告上法院,并往往以中介公司的過錯為由要求中介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其次,在簽訂正式的買賣合同之前,賣房人往往會要求買受人交納一定數額的定金或定金。但是,如果買賣雙方中有一方對房屋的價格、付款方式、抵押、交易稅金等方面存在違約或未能達成協議的,返還定金或定金可能成為三方糾紛的焦點問題。第三,中介服務費的支付包括中介報酬(又稱交易傭金)和必要的中介費。一套房子的成功交易需要經過很多環節,比如尋找合適的房子、明確最初的交易意向、簽訂銷售合同等。常見糾紛主要包括買賣雙方私下交易引起的中介服務費糾紛(俗稱“跳單”),買賣雙方一方中途退出引起的中介服務費支付和計算糾紛,以及是否承擔責任的糾紛因買賣雙方協商不成而產生的中介服務費,由誰承擔,承擔多少。第四,在簽訂買賣合同時,要特別注意房屋交易的關鍵協議和出賣人的任何承諾。應當有書面合同,不能用口頭協議代替。還有物業費、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和住房相關費用。買房時,一定要核實是否有違約。第五,在簽訂合同時,必須注明賣方調出賬戶的期限。你可以在合同中明確指出原業主搬走的義務。你可以留一部分余款,等主人搬出去再說。或者你可以約定一個違約標準。如果房主晚一天搬出去,你要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第六,保管好收據,簽訂買賣合同只是房地產交易的開始,以后可能會引起很多糾紛。因此,買房過程中要注意保管好收據。如果雙方做兩份書面確認書,一起簽字,分開保管,這樣可以同時保證雙方的利益;買方付款時,別忘了讓對方開收據,讓對方清楚地寫下收到的錢和金額。你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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