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請工傷鑒定時,是否需要帶傷者辦理p>
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自工傷之日起30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提出申請的,受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因此,受傷工人無需親自申請。雇主,近親屬和工會組織可以申請工傷鑒定
法律依據:職工發生意外傷害或者依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為職業病的,可以申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業病,其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之日起30日內,向協調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鑒定。有特殊情況,用人單位未依照前款規定申請工傷認定的,經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批準,可以適當延長申請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可以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鑒定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根據法律授權,確定事故傷害(或職業?。┦欠駥儆诠蛞暈楣?/p>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他原因造成人身傷害的。勞動者在此過程中進行定性行為,以確定損害主體。根據我國有關規定,工傷認定一般由勞動行政部門確認
行政機關發出糾正通知書后,工傷認定未提交充分資料,在規定時間內未糾正的,工傷認定機關不予受理工傷認定超過申請期限的,除特殊原因外(特別是確認勞動關系、勞動關系等),工傷認定機關可以不予受理,醫療尚未終止等)。3。對駁回申請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內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上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90日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般來說,此時傷者上班不方便,不需要傷者自己上班。由用人單位、傷者近親屬和工會組織處理。傷情相對穩定后,即可進行傷殘鑒定。以上是對您問題的回答,如果您有其他法律問題,可以咨詢律師事務所的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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