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公章管理應注意的問題
建立公章登記簿,對經濟合同使用公章進行登記,經合同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蓋章。合同復印件交財務部,合同原件由專人保管
公章出公司時,需經總經理批準,并由接管人提出書面申請,領取和歸還時請在日期上簽字
禁止在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文件等空白文件上加蓋公章。如遇特殊情況,須經總經理批準,總介紹信和身份證明經執行董事審核后方可蓋章。嚴禁向個人發放相關證件。特殊情況需要出具證明的,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加蓋公章的材料,應注意簽字單位與印章一致,印章位置適當,圖形清晰,多頁合同和其他文件應加蓋公章,需要簽字蓋章的文件應先簽字后蓋章,向社會公開的信件和法律文件使用公章,應經總經理批準,明確總經理的權限印章管理人員,以及未按規定加蓋印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相信在閱讀了以上介紹后,您對法律知識有了一定的了解,如何解決您應注意的責任問題。如果您在這方面有任何法律問題,請咨詢律霸.com的律師,律師將為您提供專業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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