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公司簽訂的自愿不簽訂勞動合同和不繳納社會保險的聲明是否有效?用人單位自錄用之日起一個月內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的法律效力,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員工支付雙倍的月薪,并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雇員未與雇主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書面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并支付經濟補償
當事人提出的自愿放棄社會保障申請不具有法律效力。這顯然違反了社會保險法。雖然它是個人意志的表達,但它是非法的,因此沒有法律效力。用人單位不能改變其違法的事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并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個人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
綜上所述,公司無法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并簽訂勞動合同,這對公司極為不利。《社會保障法》并沒有規定員工不能為公司支付社會保障,因此他們仍然需要支付。如果您仍然不明白,可以搜索luba.com在線咨詢律師
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網絡造謠需承擔哪些責任
2020-12-05實習生可以解除實習協議嗎
2021-01-27代加工是否構成商標侵權
2021-02-19房屋抵押后可以設置居住權嗎
2021-01-06勞動合同無效可以要求賠償嗎
2021-01-07占用河灘地如何處罰
2021-02-12房地產稅制改革的主要問題和原因
2020-12-29虛假考勤是否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020-12-30五一假期加班不給加班費怎么維權
2020-11-20合同三年可以辭退嗎
2021-01-2950萬重疾險一年多少錢
2020-12-07保險合同要如何訂立
2021-01-01員工自愿放棄上保險后悔了上訴法院
2021-01-07保險法釋義 第一百七十四條
2021-02-19關于自燃險的含義是什么
2020-12-21保險理賠沒有工資條就不能理賠嗎
2021-01-03事先未出示條款保險公司拒賠怎么辦
2021-03-21財產保險合同的原則和形式各是什么
2021-03-20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有多長
2021-03-24林場土地怎么進行轉讓
2020-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