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整理過期續簽員工的信息通常,人力資源部應該定期整理員工檔案,及時清點續簽勞動合同的員工名單。清點名單是一項非常簡單的工作。如果你想做好這項工作,你可以更詳細。在整理列表的同時,可以收集員工的以下信息:培訓信息、出勤情況、員工最近一年的獎懲和績效。這些可作為與部門經理溝通過程中的參考。如遇突發情況,也可提前做好準備。提前一個月通知用人部門至少提前一個月續簽勞動合同,即人力資源部至少提前一個月通知部門經理該部門員工的勞動合同到期后應續簽。那么在溝通過程中應該準備什么呢。溝通員工的工作績效
首先,與部門經理溝通員工最近的工作績效。很多時候,部門經理不記得員工的表現,但認為員工的表現可以或不可以。此時,您以前準備的數據將派上用場。它可以幫助部門經理清晰地梳理員工的行為,正確判斷是否需要更新。有三種類型的續簽合同
勞動合同?;旧?,續簽合同不會以完成某項任務為期限簽訂勞動合同。其余為兩種勞動合同:定期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簽訂: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4條,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沒有約定終止期限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協商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或者訂立勞動合同的,除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還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十年的
(2)用人單位首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國有企業改制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已在用人單位連續工作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
(3)員工已連續簽訂兩份定期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錄用之日起一年內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未因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續簽勞動合同,應視為雇主和雇員已經簽訂了無期限勞動合同
如果沒有,則可以簽訂定期勞動合同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須注意本次續簽的時間。畢竟,本勞動合同期滿后,下一次續簽的是無期限勞動合同。如果你每次只有一年的勞動合同,你應該在兩年后簽訂一份無期限勞動合同。不續簽的風險
許多人認為,當勞動合同到期時,雇主不能續簽勞動合同,雇員可以直接離開,而不必承擔風險和支付額外費用。當然不是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4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1)勞動合同期滿
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5)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改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因此不同意續訂的除外,如果勞動合同到期,公司建議不續簽,公司通常應支付經濟補償金。應付薪酬
如果員工已與部門經理溝通,且部門經理表示不會續約,人力資源部應與部門經理溝通薪酬金額: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7條,經濟補償金按照職工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和每滿一年一個月工資標準發放。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如果期限少于六個月,如果工人的月薪高于上一年度由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設區市人民政府公布的該地區雇員平均月薪的三倍,則應向雇員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雇主所在地區,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標準應為雇員平均月工資的三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12年如本條所述,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終止或解除前十二個月內的平均工資
假設勞動者已工作兩年,經濟補償金為兩個月的工資。建議對部門經理進行計算和直觀顯示,以便認真考慮續訂勞動合同
< P>Ⅲ。提前一個月通知更新員工 < P>與經理溝通后,有兩個結果:續期和不續期。無論合同是否續簽,公司都必須提前一個月與員工溝通勞動合同到期事宜,因為員工也會有兩個結果:續簽和不續簽該內容對我有幫助 贊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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