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是否需要大規模裁員?
根據中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如果企業裁員超過20人或少于20人,但占員工總數的10%以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經濟性裁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員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員計劃:,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減少裁員計劃:
(1)按照《企業破產法》的規定進行重組
(2)生產經營嚴重困難
(3)企業變更后仍需裁減人員(四)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條件發生的其他重大變化,導致在裁減人員時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優先保留下列人員:
(1)與單位簽訂長期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與單位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3)家庭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老年人或者未成年人需要扶養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并在六個月內重新錄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裁減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裁減人員。經濟性裁員的時間和步驟
經濟性裁員應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前30天向工會或全體員工說明情況,提供生產經營情況;裁員既不是員工的過錯,也不是員工自身的原因,裁員總會在一定程度上對員工的生活產生負面影響。因此,在裁員之前,應該聽取工會或員工的意見。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集體合同》的規定,提出人員裁減計劃,包括裁減人員名單、裁減時間和實施步驟,以及裁減人員的經濟補償辦法;用人單位不得裁減下列人員:患有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經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懷孕、分娩或哺乳期間的女工;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征求工會或全體員工對減員計劃的意見,并對減員計劃進行修改和完善。向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報告裁員計劃和工會或全體職工的意見,聽取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的意見
5。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正式公布下崗計劃,辦理與下崗人員解除勞動合同的手續,向下崗人員支付經濟補償金,并出具裁員證明
以上知識是小員工對相關法律問題的解答。如果企業裁員超過20人或少于20人,但占員工總數的10%以上,則需要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裁員計劃。如果你需要法律幫助,讀者可以去盧巴。com進行咨詢。盧巴。com擁有最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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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楊子興律師,山東智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聊城市法律顧問委員會法律專家庫成員,莘縣政府法律顧問,百度貼吧聊城律師哥,聊城知名刑事辯護律師,聊城優秀律師,企業兼職法律顧問,畢業于山東最具知名法律院校---山東政法學院,現執業于聊城最具規模的律師事務所-山東智祥律師事務所。多年的法學學習與執業生涯,已將法學理論與實踐融合在一起,擅長解決各種疑難復雜法律問題。 執業以來代理案件數百起,積累了豐富的辦案經驗,加之工作認真負責,切實把當事人利益放在首位,取得了委托人以及各部門的一致好評與認可。楊子興律師尤其擅長處理刑事辯護、婚姻、交通事故法律事務和合同糾紛,在刑事辯護、婚姻,合同,交通事故有獨特見解。 弘揚法治精神,維護公平正義,楊子興律師一直把此作為自己的座右銘,始終堅持把宣傳法律與為百姓服務結合起來。 2011年,為便于法律咨詢,楊子興律師專門在聊城各轄區縣貼吧開設免費法律咨詢貼,解答法律咨詢。 2012年1月,聊城晚報以“聊城貼吧有位律師哥”進行專門報道; 2012年8月,故意傷害案件受害人為表達對楊子興律師的工作認可,專門送來“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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