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保險代理合同事畢需要解約嗎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投保人委托代理人簽訂保險合同的,保險合同簽訂完畢后,代理行為就會自動終結,是不需要解約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六十三條?【代理及其適用范圍】公民、法人可以通過代理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法律行為。被代理人對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按照雙方當事人約定,應當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不得代理。
第六十九條?【委托代理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終止:
(一)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辭去委托;
(三)代理人死亡;
(四)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五)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第七十條?【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終止:
(一)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民事行為能力;
(二)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三)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四)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取消指定;
(五)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護關系消滅。
簽訂保險合同時需要注意的問題
1、保險合同大都以格式條款形式出現,作為提供者的保險公司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不能利用優勢地位,單方免除自己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的主要權利。
2、保險合同的構成不僅是保險合同條款本身,還包括與保險合同密切相關的其它文件,如
《保險公司理賠規定》等,這些文件、規定大多涉及保險人的責任免除,與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受益人的經濟利益直接相關,是出險后理賠的重要依據,在簽訂保險合同前,保險人必須提供并作明確說明。如果事前未提供或未履行明確說明義務,則有關保險公司責任免除的條款對消費者不產生約束力,保險公司不能據此減輕保險責任,違反合同義務。
3、準備投保的消費者要注意了解保險方面的法律法規,防止經營者利用合同條款逃避或轉嫁法律責任。
4、簽約之前,消費者要仔細閱讀和研究合同條款的內容,比較保險費率的高低。對于不懂的內容,應要求保險公司作出明確解釋,并將解釋內容形成文字作為合同附件,成為履行合同和解決糾紛的重要依據。對于簽約前保險業務員只提供產品說明書,不出示保險合同、保險費率及其它相關資料的,消費者應拒絕購買。
5、對經營者提供的涉及專業性較強的格式合同,要注意向有關專家請教,避免因不懂專業而糊涂簽約,權益受損。
6、對于長期壽險,消費者收到保單后還有10天的猶豫期,在該期限內,消費者應再次審查保險合同及有關資料,發現問題及時詢問,如不滿意盡快退保。
以上知識就是小編對相關法律問題進行的解答,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投保人委托代理人簽訂保險合同的,保險合同簽訂完畢后,代理行為就會自動終結,是不需要解約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幫助,歡迎到律霸網進行法律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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